C++中继承通过派生类获取基类成员实现代码复用,语法为class 派生类 : 访问控制符 基类;public继承最常用,保持基类public成员的访问权限;构造函数调用顺序为先基类后派生类,析构则相反;若基类构造函数含参,需在派生类初始化列表中显式调用;实现多态需将基类函数声明为virtual,派生类重写该函数并使用override关键字;不同继承方式影响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可见性,推荐优先使用public继承以符合“是一个”关系,合理运用可提升代码可维护性与扩展性。

在C++中,类的继承是面向对象编程的核心特性之一,它允许一个类(派生类)获取另一个类(基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通过继承可以实现代码复用、提高程序的可维护性和扩展性。
继承的基本语法
继承的语法格式如下:
class 派生类名 : 访问控制符 基类名{
// 派生类新增的成员
};
访问控制符可以是 public、protected 或 private,它决定了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权限。
最常见的是使用 public 继承,这样基类的 public 成员在派生类中仍为 public,符合“是一个”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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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方式的影响
不同的继承方式会影响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可见性:
- public 继承:基类的 public 成员在派生类中仍是 public,protected 成员保持 protected
- protected 继承:基类的 public 和 protected 成员在派生类中都变为 protected
- private 继承:基类的所有成员在派生类中都变为 private
一般情况下推荐使用 public 继承,其他方式较少使用,除非有特殊设计需求。
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
派生类对象创建时,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是:
- 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
- 再调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析构时则相反:
- 先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
- 再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
如果基类构造函数有参数,需要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显式调用:
class Base {public:
Base(int x) { /* ... */ }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public:
Derived() : Base(10) { } // 显式调用基类构造函数
};
重写基类函数与虚函数
当派生类定义了与基类同名的成员函数时,称为函数重写(覆盖)。要实现多态,必须将基类中的函数声明为 virtual:
class Base {public:
virtual void show() { cout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public:
void show() override { cout };
通过基类指针或引用调用时,会根据实际对象类型动态绑定函数,实现运行时多态。
基本上就这些。掌握继承的关键在于理解访问控制、构造顺序和虚函数机制。合理使用继承能提升代码结构,但避免过度继承导致系统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