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新规于10月1日实施,核心是“收口”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禁止与名单外机构合作,并明确年化利率不超过24%的红线,推动行业整改。

“这主要和助贷新规有关。”一名从业者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背后的原因便是在10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除了规范营销宣传行为,该文件还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等实施了名单制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有媒体称新规明确划出年化利率不超过24%的“红线”,推动全行业进入产品整改与模式调整的深度洗牌期。
深圳一家助贷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以前网贷进行规范时,认定24%以上的利率不合法,现在则是一旦年化利率超过24%就要求银行方面不予合作。该人士表示,虽然年化利率上限降低,但未来网贷抽贷也可能更容易发生,且更难出额(指贷款平台为借款人提供的一种信用额度)。
“助贷公司和网贷公司有较大的区别:助贷公司没有放款资质,主要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如收集信息、查看征信、进行获客风险评估等。网贷公司是有贷款资质的,再加之对互联网的应用,就可以称之为网贷公司。”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杨海平通过微信对记者表示。换言之,助贷公司是利用自身掌握的获客优势来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通过向借款人推荐资金方,经资金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风控终审后完成贷款发放,同时自身获取相关服务费。
不过,虽然助贷公司的合作方都是正规金融机构,但这并不代表助贷行业规范和透明。实际上,风控责任不明、个人信息泄露、资金穿透不清等问题在行业内屡有发生,这些乱象都成为“助贷合作”的灰色地带。
为加强规范和管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今年4月发布《通知》,并于10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
整体来看,本次新规的核心就是“收口”——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此外,平台也不能以合作之名,参与银行自主评审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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