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我的票夹”统一归集自然人收开电子发票,支持筛选搜索、OFD格式下载预览,具备法律效力。操作分三步:一、通过【办&查】→【发票管理】或【我的票夹】进入,切换查看“我购买的”“我销售的”;二、用日期、名称、代码等条件筛选或关键词模糊搜索;三、点击发票详情页【下载】获取国税监制OFD文件,可打印查验。

一、通过“办&查”进入“我的票夹”
个人所得税APP将自然人接收和开具的电子发票统一归集至“我的票夹”,该功能基于实名认证与税务系统后台数据自动同步,确保所查发票真实有效且具备法律效力。
1、打开已安装并完成实名注册的个人所得税APP,输入账号密码或通过人脸识别登录。
2、在APP首页底部导航栏中,点击【办&查】选项。
3、在“办&查”页面中,向下滚动查找并点击【发票管理】,部分版本可能直接显示为【我的票夹】,点击进入。
4、进入后,页面顶部显示两个标签页:【我购买的】(作为受票方接收的发票)与【我销售的】(作为开票方开具的发票),根据需求切换查看。
二、使用筛选与搜索功能精准定位发票
当发票数量较多时,“我的票夹”支持按关键字段动态过滤,避免人工翻找遗漏,提升查询效率与准确性。
1、在“我购买的”或“我销售的”列表页右上角,点击【筛选】按钮。
2、可分别设置开票日期区间、销售方/购买方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类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专用发票)等条件。
3、设置完毕后,点击【确定】,系统即时刷新并仅展示匹配结果。
4、如已知部分信息(如对方单位简称或车架号),也可直接在页面顶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点击搜索图标执行模糊检索。
三、下载与预览电子发票原件
“我的票夹”中展示的每张发票均关联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OFD格式电子发票原件,支持下载保存、打印及后续查验,文件具备与纸质发票同等效力。
1、在发票列表中,找到目标发票条目,点击其所在行进入详情页。
2、详情页中显示发票基本信息(含校验码、开票时间、金额、税额等),页面下方提供【下载】按钮。
3、点击【下载】后,APP将生成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的OFD文件。
4、下载完成后,可在手机文件管理器中找到该文件,使用支持OFD格式的阅读器(如数科OFD阅读器)打开,或通过微信/邮件发送至电脑端进行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