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非现场违法(罚款≤200元、记分≤9分)、缴纳现场罚单(输入16位决定书编号)、亲友代缴,或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授权平台缴纳已处理违法的罚款。

一、通过违法处理模块自助处理本人或已备案车辆的非现场违法
该方式适用于电子监控采集的闯红灯、违停、超速等非现场违法,要求罚款金额≤200元、记分≤9分,且系统已校验驾驶证状态正常、机动车已完成备案。
1、打开“交管12123”APP,确保使用本人实名认证账号登录,并已完成驾驶证及目标机动车备案。
2、点击首页【业务中心】,向下滑动找到并点击【违法处理】入口。
3、选择需处理违法的已备案机动车,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点击具体违法记录查看时间、地点、行为代码、罚款金额及记分值。
4、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处理并缴款】。
5、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6、在确认页面再次核对车辆号牌、违法内容及应缴总额,重点确认备案时间早于违法发生时间,点击【确定】进入支付页。
7、选择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或数字人 民 币任一方式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缴款凭证。
二、通过罚款缴纳模块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处理现场罚单
该方式专用于交警现场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为16位,支持本人或亲友代缴,无需提前备案该车辆,但必须确保决定书编号准确无误且未超期。
1、登录“交管12123”APP,进入【业务中心】,点击【罚款缴纳】。
2、在搜索栏内准确输入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点击查询。
3、核对系统返回的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违法日期、原始罚款金额及是否含滞纳金。
4、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去支付】。
5、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后生成可查电子缴款凭证。
三、使用亲友账号代为处理并缴费
当驾驶人本人无法操作或账户受限时,已成功备案目标车辆的亲友可代为完成全流程处理,系统同步更新违法状态与记分,但需满足代缴人账号已备案且备案时间早于违法发生时间。
1、代缴人使用其个人“交管12123”APP账号登录,并确认该账号已备案需处理违法的机动车。
2、进入【业务中心】→【违法处理】,选择对应机动车,查看未处理违法列表。
3、点击待处理违法记录,核对详情后点击【处理并缴款】。
4、阅读并勾选业务须知,进入确认页,重点核对备案时间早于违法发生时间,否则系统将拒绝受理。
5、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跳转至支付页面完成缴费。
四、通过第三方授权平台缴纳(支付宝/微信)
在官方APP不可用或临时受限时,可借助公安部交管局授权的第三方入口完成缴费,数据实时同步至交管系统,但仅限已处理完毕的违法记录,不支持直接处理未确认违法。
1、打开支付宝APP,搜索“交管12123”或进入“市民中心”→“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处理”。
2、点击【罚款缴纳】,选择“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方式。
3、输入16位决定书编号,查询并核对违法信息,确认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与违法日期。
4、点击【立即缴费】,选择支付方式完成付款,保存电子凭证截图。
5、微信端操作路径为:微信→服务→城市服务→交通出行→交通罚款→输入决定书编号查询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