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二者仅能择一且一年一次;个税APP支持模拟比对;需警惕临界点跳档多缴税;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奖金须先弥补差额再计税。

如果您在2026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仍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的政策安排。纳税人可在“单独计税”与“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中择一适用,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仅允许采用一次。以下是具体操作路径与比对方法:
一、单独计税:将年终奖视为独立所得
该方式不将奖金并入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而是按月度税率表换算后单独计税,可避免拉高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适用于年终奖金额较高、综合所得已接近或处于中高税率区间的情形。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得出月均数额;
2、依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查找该月均数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该笔奖金应纳税额;
4、工资薪金部分另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工资收入-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再按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
5、两部分税额相加,即为当年度全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奖金与工资合并统一计税
该方式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工资、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合并,统一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后,按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有利于低收入或扣除项充足者实现税负归零或大幅降低。
1、汇总全年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从合计收入中依次减除: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4、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通过个税APP实测比对两种方式
个人所得税APP提供“年终奖计税方式模拟”功能,支持在申报前直观对比两种计税结果,无需自行查表或心算,确保选择更优方案。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入【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年度汇算申报查询】;
2、点击【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对应2026年3月启动的2025年度汇算),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3、在“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栏分别录入实际数据;
4、系统自动提供【单独计税】与【并入综合所得】两个切换按钮,点击后实时显示对应应纳税额;
5、系统高亮提示“推荐计税方式”时,务必核对所列扣除项目是否完整,尤其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已全部填报。
四、临界点规避:警惕多发1元多缴千元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落入税率跳档临界区间(如3000元、12000元、25000元、35000元、55000元、80000元),可能导致税额陡增,需谨慎规划发放金额。
1、识别常见临界点:例如年终奖36000元,36000÷12=3000元,适用3%税率,税额1080元;若为36001元,则36001÷12≈3000.08元,仍适用3%,无跳档;
2、重点核查:54000元(54000÷12=4500元,适用10%)、72000元(72000÷12=6000元,适用10%)、96000元(96000÷12=8000元,适用10%)等易触发跳档的金额;
3、若奖金处于临界值附近,建议向下微调至临界值以下,或向上补足至下一档税率起征点之上,避免“无效多发”;
4、举例:年终奖144000元,144000÷12=12000元,适用10%税率,税额=144000×10%-210=14190元;若为144001元,144001÷12≈12000.08元,适用20%税率,税额=144001×20%-1410=27390.2元,多缴13200.2元。
五、特殊情形处理: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的调整规则
若发放年终奖当月,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低于5000元费用扣除标准,需先用奖金弥补差额,再以剩余部分除以12确定税率,防止税基虚高。
1、计算当月工资与5000元的差额:5000-当月实发工资(若为负数则不调整);
2、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该差额,得到用于计税的奖金净额;
3、将奖金净额除以12,查表确定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4、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该调整仅影响奖金部分计税,不影响当月工资本身是否纳税的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