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房建房、还贷、租房、退休提取、特殊情形提取、低息贷款及税收利息优惠。它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兼具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逐月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全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以下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介绍:
一、购房与建房支持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直接缓解职工在改善居住条件过程中的资金压力。该用途属于住房消费类提取,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购房合同、建房批文或大修证明等材料。
1、职工提交购房合同、发票及身份证明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线上服务平台;
2、审核通过后,资金将划转至职工本人名下银行账户;
3、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同步提供征信报告、收入证明及抵押物材料。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按月或按年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降低实际还款负担。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实际还本付息金额。
1、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或前往柜台提交还款凭证(如银行还款流水);
2、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类型并填写对应贷款信息;
3、系统自动比对贷款合同编号与还款记录,确认无误后启动资金划拨流程。
三、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对于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当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升租房可负担性。
1、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及家庭收入说明;
2、若为公共租赁住房,仅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票据;
3、提取金额以实际租金支出为限,且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年度最高提取额度。
四、退休与养老保障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作为养老金的有效补充。该提取不设金额上限,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1、携带身份证、退休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
2、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销户提取申请;
3、审核通过后,账户资金连同历年结息一并转入指定银行卡。
五、特殊情形下的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还覆盖多种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包括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生活困难领取低保、遭遇突发事件致生活严重困难等,体现制度的保障性与人文关怀。
1、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职工,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书;
2、出境定居人员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或永久居留权证件;
3、继承人办理死亡职工账户提取时,应出示公证书、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
六、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远低于商业贷款的利率优惠。目前首套房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2.6%,二套房为3.075%。
1、查询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2、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等材料;
3、通过线上预审或线下受理窗口提交贷款申请,待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七、税收与利息双重优惠
住房公积金具有免税与计息双重属性:单位缴存部分可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个人缴存部分可在税前扣除;账户内资金按年结息,利息收入免征利息税,且历年结息自动滚入本金继续计息。
1、每月工资单中查看“住房公积金”代扣明细,确认缴存基数与比例是否合规;
2、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次日可通过手机APP或官网查询新增利息;
3、发现少缴、漏缴情况的,可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并留存书面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