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企业登记信息替代营业执照;其次可用天眼查等平台导出带水印的信用报告;还可向市场监管局申请调取加盖公章的登记档案;委托律师持调查令调取则效力最强。

如果您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但手头没有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则无需因此放弃立案。仲裁机构主要依赖准确、可验证的工商登记信息来确认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而该信息可通过公开渠道自主获取。以下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路径: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企业登记信息
该系统由市场监管总局主办,提供全国范围内企业的实时注册登记数据,其查询结果具有官方效力,可替代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仲裁立案。查询所得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及经营状态等核心字段,完全满足仲裁委对被申请人身份识别的要求。
1、打开浏览器,访问https://www.gsxt.gov.cn官网;
2、在首页搜索框中输入用人单位的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
3、在搜索结果中核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关键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
4、点击进入企业详情页后,滚动至“基础信息”栏目,截图或打印当前页面;
5、将打印件加盖本人签字及“与原件一致”字样,作为附件提交至仲裁委。
二、使用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导出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已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接口授权,其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含官方水印和查询时间戳,部分地方仲裁委明确接受此类报告作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该方式操作快捷,尤其适用于名称存在简称、曾用名或模糊记忆的情形。
1、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天眼查或企查查APP;
2、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在首页搜索栏输入用人单位可能的名称关键词;
3、从匹配列表中选择最相符的企业,进入主页后点击“导出报告”;
4、选择“标准版信用报告”(含基础工商信息、股东构成、主要人员),完成导出;
5、将PDF报告打印,首页手写注明“本报告用于劳动仲裁立案,信息属实”,签名并标注日期。
三、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申请调取企业登记档案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该档案包含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历次变更记录等原始材料,法律效力高于网络查询结果,特别适用于用人单位已被吊销、注销或存在登记信息争议的情形。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属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窗口;
2、填写《企业登记档案查阅申请表》,勾选“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信息页”等所需条目;
3、缴纳工本费(通常为10–20元/份),现场领取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
4、核对所取材料是否含“登记机关公章”及“查询日期”,确保具备形式合法性。
四、委托律师持调查令向市场监管部门调取
若劳动者已委托代理律师且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律师可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七条,向仲裁委申请出具调查令,凭令直接调取企业完整登记档案。该方式获取材料最全面,涵盖设立登记、历次变更、备案文件等原始卷宗,适用于证据链薄弱、需强化主体适格性的复杂案件。
1、向仲裁委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列明拟调取档案的单位名称、注册号及具体文件类型;
2、仲裁委审核通过后签发加盖公章的调查令;
3、律师持令及执业证原件,赴对应市场监管局档案科办理调取手续;
4、当场收取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全套复印件,并签署材料接收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