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现单位未缴社保可采取五种维权途径:一、书面通知单位补缴并留存EMS凭证;二、向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12366)投诉;三、向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窗口或掌上12333);四、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五、通过国家社保平台线上投诉。

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期间,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这不仅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也直接影响您的养老、医疗等基本权益。以下是员工可采取的多种维权与社保投诉渠道操作办法:
一、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补缴要求
通过正式书面形式向单位主张权利,是启动后续法律程序的重要前置步骤,也能为后续仲裁或投诉保留证据。
1、撰写《要求补缴社会保险通知书》,明确写明入职时间、未缴社保的具体月份及法律依据。
2、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该通知,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文件名称“要求补缴社会保险通知书”。
3、保留好快递寄送凭证和签收记录,作为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
二、向税务部门投诉社保欠缴问题
自2019年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机关对欠缴行为具有执法权,可直接责令单位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或当地税务官网,进入“社保费投诉”或“缴费争议”模块。
2、选择“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事项,上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未参保证明等材料。
3、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投诉,说明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欠缴时间段。
三、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下达限期整改指令。
1、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照片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人社局劳动监察窗口提交书面举报材料。
3、也可通过“掌上12333”APP在线提交举报,选择“社会保险类—未缴社保”类别并上传证据。
四、申请劳动仲裁并主张经济补偿
若单位长期拒缴社保,员工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此需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实现。
1、向单位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明确写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收集包括前述通知书送达证明、工资银行流水、个税记录、社保查询截图等全套证据。
3、到公司注册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配合补缴社保。
五、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维权
国家已开通统一线上社保维权入口,支持跨地区、全流程线上处理,减少奔波成本。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使用其官方APP。
2、在“社保权益维护”栏目中选择“用人单位未缴社保投诉”,填写单位信息及欠缴时段。
3、上传电子版证据包(建议包含PDF格式的劳动合同、近12个月工资流水、工作场景照片等),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分派至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