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开具有四种路径:一、企业开票员按授权→登录→开票菜单→填写信息→扫码认证;二、首次开票前需维护客户、项目及附加要素信息;三、自然人或个体户通过代开模块申请,按提示录入购买方、发生地、项目并缴款;四、高频开票可使用草稿保存、快捷模板或批量导入。

如果您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开具增值税数字化电子发票(全电发票),但对操作路径或填写要点不熟悉,则可能是由于未按标准流程完成身份授权、票种选择或信息录入。以下是完成全电发票开具的多种可行操作路径及对应步骤:
一、常规企业开票员身份开具流程
该方法适用于已完成税务数字账户授权、具备开票权限的企业开票员,通过标准菜单逐级进入开票界面,确保系统自动匹配纳税人资质与发票额度。
1、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进入【我的信息】—【账户中心】—【添加办税人员】,设置并授权开票员角色。
2、退出当前账号,以开票员身份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
3、点击首页【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
4、点击【立即开票】,选择【电子发票】,再根据纳税人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5、填写购买方信息:专票需完整录入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普票仅需填写名称。
6、填写开票信息:必须填入项目名称、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税额四项。
7、如涉及特定业务(如货物运输、建筑服务等),勾选对应【特定业务】,并据实填报运输工具种类、起运地、到达地等附加字段。
8、核对全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调用浙江税务APP扫码认证。
9、认证通过后,可点击【查看发票】或【发票下载】获取PDF或OFD格式发票文件。
二、首次开票前的信息维护路径
该方法适用于新办企业或首次启用全电发票的纳税人,通过预先维护基础信息,避免开票时因客户或商品信息缺失导致无法提交。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
2、依次完成【客户信息维护】:录入常用购买方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支持批量导入。
3、完成【项目信息维护】:添加常用商品或服务名称、税收分类编码、税率、单位、单价等,形成可复用的商品库。
4、完成【附加要素维护】:针对特定行业(如农产品收购、稀土、成品油等)补充必要字段模板。
5、维护完成后返回【蓝字发票开具】,在开票页面可直接从已维护列表中选择购买方和项目,大幅缩短填写时间。
三、代开场景下的自然人或非企业主体开票路径
该方法适用于无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临时发生应税行为,需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数电发票的情形。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代开增值税发票】。
2、根据业务类型点击对应入口:【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或【出租不动产】。
3、点击【新增代开申请】,先点击“添加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并录入名称(必填)及身份证件号码(自然人必填)。
4、点击“添加应税发生地”,选择销售行为实际发生地并保存。
5、点击“添加项目信息”,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及简称,录入不含税金额,系统自动带出税率与税额。
6、若属劳务报酬等个税品目,系统将在备注栏自动生成提示:“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
7、确认所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加载应纳税款,核对无误点击【提交】。
8、提交后根据状态提示操作:如显示“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则系统自动开具数电发票;如提示需缴款,则跳转至预缴页面完成支付后方可开票。
四、快捷开票与草稿复用操作路径
该方法适用于高频开票企业,通过预存常用组合或暂存未完成单据,提升单日开票效率,减少重复录入。
1、在【蓝字发票开具】主界面,不选择【立即开票】,而是点击【发票草稿】。
2、点击【新建草稿】,按常规方式填写购买方、项目、金额等信息,暂不点击【发票开具】。
3、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草稿】,系统生成唯一草稿编号并保留7天。
4、后续开票时进入【发票草稿】,找到对应草稿,点击【继续开票】即可复用全部信息。
5、对于固定客户+固定商品组合,可点击【快捷开票】,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与项目模板,系统自动填充90%以上字段。
6、如需批量开具相同内容发票,点击【批量开票】,上传Excel表格(含购买方税号、名称、金额、项目编码等列),系统校验通过后一键生成多张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