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钱等于多少克需依场景而定:现代市制为5克,中药法定为3克,香港金衡制约3.75克,明清旧制约3.72克,台湾日韩常用3.73克。

一、现代中国大陆市制标准:1钱 = 5克
该标准源于1959年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将1市斤定为500克,实行十进制,即1斤 = 10两 = 100钱,由此推得1钱 = 5克。此标准广泛用于日常市场交易、食品称重及部分非专业中药零售场景。
1、确认所用单位是否标注为“市制”或“公制换算表”;
2、查看包装或单据上是否注明“按500克/斤折算”;
3、直接以5克 × 钱数进行快速心算。
二、现行中医药法定标准:1钱 = 3克
根据1979年国家医药管理局《中药饮片调剂规程》及2024年《中国药典》附录规定,中药处方中“钱”作为传统剂量单位,已统一折算为1钱 = 3克,该标准强制应用于全国公立中医院、医保定点药房及电子处方系统。
1、打开医院开具的电子中药处方,点击“剂量说明”查看单位换算提示;
2、在中药房扫码配药时,系统自动将“6钱”显示为“18克”;
3、若手写处方仍写“钱”,药师必须按3克/钱进行称量并复核。
三、香港及传统金衡制:1钱 ≈ 3.75克
香港法例《度量衡条例》沿用旧制司马斤体系:1司马斤 = 604.78982克,1斤 = 16两 = 160钱,故1钱 = 604.78982 ÷ 160 ≈ 3.7799克;而黄金行业惯用“金衡钱”,依1金衡两 = 37.429克,1钱 = 3.7429克,实务中普遍取3.75克作近似值。
1、在香港金铺选购黄金饰品时,注意价签单位是否含“钱”字;
2、向店员索要《贵金属计量说明》小册子,内页明确印有“1钱 = 3.75克”;
3、使用支持司马斤制的电子秤,切换至“港钱”模式后,输入数值可直读克重。
四、明清至民国旧制推算:1钱 ≈ 3.72克
明代至1929年计量改革前,通行1斤 = 595克(约值),按16两/斤、10钱/两计算,1钱 = 595 ÷ 16 ÷ 10 = 3.71875克。该数值常见于古籍校注、文物修复称量及民国医案研究中。
1、查阅《本草纲目》影印本附录的度量衡对照表;
2、在古籍数字化平台检索“嘉靖本”“万历本”等版本标记;
3、对老方剂中“当归八钱”进行换算时,采用3.72克 × 8 = 29.76克。
五、台湾与日韩常用值:1钱 = 3.73克
台湾地区沿袭清代旧制,以1斤 = 600克为基准,1斤 = 16两 = 160钱,故1钱 = 600 ÷ 160 = 3.75克;但因实际市售砝码存在微差,台湾中药行普遍采用3.73克作为操作标准。日本明治时期法定1钱 = 3.75克,现多用于汉方药文献引用。
1、比对台湾出版的《中药炮制学》教材附表;
2、在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中药局取药时,观察药袋打印的“每剂含黄芪12钱(≈44.76克)”;
3、识别日文汉方说明书中的“1銭=3.75g”字样,注意“銭”为日文汉字写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