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一铢为0.65克,依据东汉衡制(1斤=250克=16两=384铢)推算得15.625克/两、0.651克/铢,取近似值0.65克;五铢钱实测均值3.25克反推及黍米百粒重均验证此值;秦西汉为0.673克,隋唐后升至1.55–1.74克。

如果您查阅《伤寒论》等汉代医籍时遇到“铢”这一单位,却无法对应现代克重,则可能是因不熟悉汉代衡制与当代公制的换算关系。以下是依据考古实测与文献考订得出的换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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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东汉衡制推算一铢的克重
东汉实行1斤=250克、1斤=16两、1两=24铢的三级衡制,由此可逐级折算出单铢重量。该体系为《伤寒论》成书时期所用标准,具最高文本适配性。
1、计算1两克重:250克 ÷ 16 = 15.625克;
2、计算1铢克重:15.625克 ÷ 24 ≈ 0.651克;
3、取考古常用近似值:保留两位小数得 0.65克。
二、对照出土五铢钱实物验证
“五铢钱”是汉代法定货币,其铭文标示每枚重五铢,经大量钱币实测,平均单枚质量为3.25克左右,由此反向印证单铢基准值。
1、取典型五铢钱实测均值:3.25克;
2、反推单铢重量:3.25克 ÷ 5 = 0.65克;
3、确认该数值与衡器推算结果完全一致。
三、参考黍米计重法交叉校验
汉代以百粒黍米之重定义一铢,属原始自然计量法。此法虽存个体差异,但经多批次黍米称量统计,可作为辅助验证手段。
1、采集华北平原常规黍米样本;
2、随机取100粒干燥黍米称重,多次测量均值为 0.65克;
3、该结果与衡器及钱币数据形成三角互证。
四、区分不同时期铢重差异
“铢”并非恒定单位,秦至清各朝因衡器更易、标准变更导致数值浮动,直接套用需明确朝代归属。若处方未注明年代,优先采用东汉值。
1、秦西汉:1铢 ≈ 0.673克(据秦权实测);
2、东汉魏晋:1铢 ≈ 0.65克(《伤寒论》适用);
3、隋唐以后:1铢升至1.55–1.74克,已脱离医籍原始语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