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现个税APP任职信息有误,应据实选择更正方式:一、联系原单位更新人员状态;二、对曾任职单位申诉“曾经在职”;三、对陌生单位申诉“从未在职”;四、确认新单位信息并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五、通过消息提醒和异议处理记录跟踪进度。

如果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存在从未就职的企业、原单位信息未及时更新或新单位信息缺失等情况,则可能影响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个税预扣预缴准确性及汇算清缴结果。以下是针对不同错误情形的修改流程:
一、联系原单位办税人员更正人员状态
该方法适用于您已从原单位离职,但其未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将您的人员状态更新为“非正常”或未填报准确离职日期的情形。由扣缴义务人端完成信息修正后,APP端数据将在1-3个工作日内同步更新。
1、联系原单位财务或办税人员,说明需更新您在系统中的任职状态。
2、若原单位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找到您的姓名,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并准确填写离职日期,保存后点击【报送】。
3、若原单位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人员信息采集】中选中您信息,填写离职日期后直接点击【报送】。
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发起申诉(曾任职情形)
当您确认曾在该单位任职但已离职,而APP仍显示为在职状态,且无法联系原单位或对方拒不配合时,可通过APP提交申诉,触发税务机关介入核查与督促更正。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任职受雇】。
2、在列表中找到对应单位,点击进入该单位详情页。
3、点击右上角【申诉】按钮。
4、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
5、如实填写离职日期及补充说明(如离职证明编号、最后工作日等可佐证信息)。
6、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
三、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发起申诉(从未任职情形)
当APP中出现完全陌生、您从未入职过的用人单位信息,极可能存在身份信息被冒用情形。提交该类申诉后,APP将立即隐藏该条信息,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向涉事企业发起调查。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任职受雇】。
2、在列表中找到该陌生单位,点击进入详情页。
3、点击右上角【申诉】按钮。
4、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
5、在补充说明栏中清晰描述未签订劳动合同、未领取工资、无社保缴纳记录等事实,可附相关佐证材料名称(如无须上传原件)。
6、点击【提交】,该单位信息将即时从APP中移除。
四、确认并更新新单位任职信息
若您已入职新单位但APP中未显示其信息,说明新单位尚未完成人员信息报送或报送失败。此时需主动核实报送情况,并在信息正确显示后,同步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确保个税由新单位按月预扣。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任职受雇】,确认新单位名称是否已列示。
2、如未显示,立即联系新单位办税人员,确认是否已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并成功报送。
3、信息显示后,进入【首页】—【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对应年度(如2025年)—点击任一已填报项目(如子女教育)。
4、点击【修改】—【修改申报方式】—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新单位名称。
5、点击【确认修改】—【确认提交】,完成扣缴义务人变更。
五、核查异议处理进度与消息提醒
所有申诉提交后,税务机关将通过后台系统分派至对应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您无需重复提交,但需定期查看APP内反馈,确保申诉处于有效追踪路径中。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顶部【消息提醒】图标。
2、查找标题含任职受雇信息申诉或异议处理结果的通知。
3、点击通知进入详情页,查看当前状态(如已受理、已转办、已处理)及税务机关反馈意见。
4、如需查询历史记录,可点击【我的】—【异议处理记录】,查看全部申诉事项的处理节点与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