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可通过五种方式办理:一、个税APP线上填报;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三、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四、扣缴义务人代为采集;五、年度汇算期间补充申报,均可依法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可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下是添加房租抵扣及关联退税操作的多种方法: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线上填报
该方式为最常用、最便捷的申报路径,全程电子化,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系统自动校验基础信息并实时同步至扣缴义务人。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本人实名账户。
2、点击首页【办&查】—【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
3、选择扣除年度为2026,点击【确认】。
4、阅读提示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5、依次填写租赁房屋地址、出租方类型(自然人/组织)、租赁起止时间、工作城市等必填项;电子邮箱与联系地址为选填。
6、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申报方式:若希望单位在每月发薪时直接抵扣,须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指定对应单位;若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填报
适用于不习惯使用手机APP或需批量操作的纳税人,网页端功能与APP一致,支持PC端更清晰的信息核对与附件上传。
1、访问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chinatax.gov.cn)。
2、使用实名注册账号或身份证号+密码登录。
3、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住房租金】。
4、按页面指引选择扣除年度、填写租赁与工作城市信息。
5、系统自动带入已绑定的配偶信息(如已填报),确认后提交。
6、申报方式同APP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
三、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适用于不熟悉线上操作、需人工核验或存在信息异常(如系统无法识别工作城市归属类型)的纳税人,现场可即时获取业务指导并完成资料初审。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原件(含出租方签字/盖章页)、工作城市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2、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取号后至【综合服务】窗口。
3、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填报”业务。
4、工作人员协助录入信息并打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供核对签字。
5、签字确认后,系统同步生成扣除信息,申报方式默认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需调整须当场提出。
四、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采集
部分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已开通内部个税管理系统,可集中收集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统一导入税务系统,提升填报效率与一致性。
1、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索取《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纸质或电子模板。
2、如实填写租赁地址、出租方姓名/名称、租赁期间、工作城市等字段,并附租房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在规定时限内(通常为每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单位指定负责人。
4、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完成信息批量导入与提交。
5、系统生成成功回执后,员工可在APP中查看“已申报”状态,扣除自次年1月起生效。
五、年度汇算期间补充申报
若当年未及时填报住房租金扣除,仍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期内补报,系统将重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并生成退税或补税结果。
1、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进入【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选择对应年度(如2025年度),点击【开始申报】。
3、在申报流程中,系统提示“是否新增专项附加扣除”时,选择【是】。
4、跳转至【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选择【住房租金】并完成信息补录。
5、系统自动调取全年收入数据,重新核算应纳税额,符合条件者将显示应退税额并支持一键申请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