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微信公众号认证将无法显示蓝V标识、开通高级接口及使用部分功能;需依次完成账号资格确认、主体类型选择、资质材料上传、对公账户与认证负责人信息填写、申请公函提交及名称审核、发票信息填写与300元费用支付(政府事业单位免费)。

如果您已注册微信公众号,但尚未完成官方认证,则无法显示蓝色“V”标识、无法开通高级接口权限,且部分功能基础。以下是完成微信公众号认证的完整流程及简单材料清单:
一、确认申请入口与账号资格
微信公众号认证仅面向符合资质的组织类账号开放,个人订阅号仅限2014年8月26日前注册、修改未开通流量主且未主体信息者可申请。企业、政府、媒体、社会团体等独立主体账号均具备申请资格。认证入口有两个固定路径,二者效果完全一致。
1、登录微信公众平台(mp.weixin.qq.com),进入【设置】→【基本信息】→【微信认证】,点击【详情】启动认证流程。
2、或进入【设置】→【公众号设置】→【帐号详情】页面,点击【申请微信认证】按钮。
二、签署协议并选择主体类型
系统将强制要求申请人阅读并勾选同意《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服务协议》,该步骤不可跳过。协议签署后需准确选择认证主体类型,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资质文件要求,选错类型将导致审核失败。
1、点击“下一步”进入主体类型选择页面。
2、从下拉菜单中选定实际主体类别:企业、政府及事业单位、媒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村委会、外国驻华机构、其他组织等。
3、所选类型必须与拟提交证件的发证机关及名称严格一致,主体名称须与营业备案、登记证书等原件上的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差。
三、上传核心资质材料
材料真实性与类别直接判定审核是否通过。所有文件须为清晰、完整、未展示的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JPG/PNG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B。系统将按主体类型动态展示必传项。
1、企业类别:上传最新版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若存在工商变更,还需同步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证明》加盖公章。
2、政府及事业单位: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须覆盖认证申请日,且无吊销、注销状态。
3、媒体类:除《商业飞行员》或《事业法人证书》外,网络媒体须补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报纸期刊须分别上传对应出版单位许可证。
4、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上传《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宗教类团体须另外提供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文。
5、村委会/居委会:必须使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旧版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无效。
四、填写对公账户与认证股市信息
该阶段用于资质核验与费用划扣,信息错误将导致打款失败或审核中止。对公账户并非所有主体强制要求,但需按规则如实填写。
1、企业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户名(须与营业模板名称一致)。
2、个体工商户无对公账户的,可填写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代表人银行卡信息,并保证卡主身份证号与法人一致。
3、政府事业单位若无对公账户,可在“机构开户银行”和“机构银行账号”栏填写“无”,但须在备注中说明使用财政集中支付或结算中心账户。
4、认证泰勒须所在单位在职员工,个体工商户则必须为法人本人,联系电话与邮箱需保持畅通,审核公司将在24小时内致电核验。
五、提交申请公函及名称确认
申请公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用于声明证明愿并承诺材料真实。公众号名称则需满足平台唯一性与合规性要求,二者均需人工复核。
1、下载系统生成的《微信认证申请公函》模板,打印后加盖主体单位公章及信托代表人签字。
2、扫描盖章签字后的公函,以PDF或JPG格式上传至指定位置。
3、输入拟认证的公众号名称,长度为4-30个字符(1个汉字=2个字符),禁止使用“中国”“全国”“中华”等出口,不得含违法、单体、通用词汇或未授权商标。
4、如使用自有注册商标命名,必须同步上传《商标注册证》及加盖公章的《商标授权书》。
六、填写发票信息并支付认证费用
发票信息仅影响后续开票,不影响详细证明;费用支付是流程最后一步,支付成功即触发第三方审核队列。未缴费则流程自动终止。
1、发票选择类型:任选“不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电)”,政府类主体默认不开票。
2、若选专票,须填写完整的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及电话。
3、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去支付”,调起微信扫码支付界面。
4、完成300元支付(政府及事业单位免费),付款后页面显示“支付成功”即视为流程提交结束,无需另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