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延误或遗失时,应立即在机场申报挂失并获取PIR单;购买必需品保留原始收据;依据《蒙特利尔公约》主张最高1288特别提款权赔偿;同步启动旅游保险理赔。

如果您抵达目的地后发现托运行李未能按时送达,或者在行李转盘上迟迟未见踪影,这通常意味着行李发生了延误或遗失。以下是处理此类情况并获得赔偿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第一时间在机场申报挂失
发现行李未到时,必须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立即采取行动。这是建立档案和获得官方证明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后续能否成功获得赔偿,切勿直接回家等待。
1、携带登机牌和行李票据,立即寻找机场到达大厅内的“行李查询处”(Baggage Service Counter)或您所乘航空公司的服务柜台。
2、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出示您的证件及托运凭证,并要求建立行李档案。
3、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PIR)。在填写时,请务必确保联系方式、行李外观描述(如颜色、品牌、特征)准确无误。
4、领取并在手中保留好事故记录单的副本及档案编号,这是后续查询进度和申请理赔的唯一核心凭证。
二、购买临时生活必需品并保留票据
在等待行李寻找期间,如果您身处外地且没有换洗衣物或洗漱用品,航空公司通常有责任承担旅客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保留这些支出的证据对于申请“临时生活费”或延误赔偿至关重要。
1、在申报挂失时,直接询问柜台工作人员关于临时生活费补贴(OPE)的具体额度及报销范围。
2、前往商店购买必要的洗漱包、内衣裤等急需的日用品,切勿购买奢侈品或非必需品。
3、妥善保存所有购买物品的原始纸质收据或电子发票,银行卡签购单通常不被认可作为报销凭证。
三、依据公约或重量标准协商赔偿金额
如果行李被正式确认为丢失(通常为寻找21天后仍无果),您需要与航空公司进入实质性的赔偿谈判阶段。赔偿标准通常依据相关国际公约或国内运输规定执行,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争取最大权益。
1、列出一份详细的丢失物品清单,包括物品名称、品牌、大致购买日期及价格。
2、尽可能找出贵重物品的购买凭证、发票或照片作为辅助证据提交给航空公司。
3、对于国际航班,依据《蒙特利尔公约》,您可以主张最高约1288特别提款权(SDR)的赔偿限额,并拒绝仅按公斤计算的低额赔偿。
4、向航空公司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书,并附上银行账户信息,跟进审核进度。
四、启动商业旅游保险理赔程序
航空公司的赔偿限额往往无法完全覆盖贵重行李的实际价值。如果您在出行前购买了包含行李保障的商业旅游保险,应同步向保险公司发起索赔,这两者通常不冲突,可以弥补航空公司的赔付缺口。
1、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报案,简要告知行李丢失的时间和地点。
2、联系航空公司,要求其出具正式的“行李丢失证明”或“延误证明”,并确保文件加盖了公章。
3、整理好登机牌原件、行李票原件、PIR表格副本以及您之前列出的丢失物品清单。
4、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上传所有资料,严格遵守理赔申请的时效性,尽早提交以免因逾期而导致被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