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隆·马斯克已正式向加州北区联邦法院(位于奥克兰)递交诉状,指控OpenAI及其主要股东微软违反创始承诺,并据此提出最高达1340亿美元的赔偿请求。
其核心主张是:2015年联合创立OpenAI时,马斯克以约3800万美元出资(占当时种子轮融资总额的60%)为前提,换取OpenAI长期坚守非营利使命——包括保持nonprofit法律地位、坚持技术开源、并将人类福祉置于商业利益之上。然而,他指控OpenAI后续通过重组为营利性实体、与微软签署排他性合作协议、封闭关键模型及商业化授权等方式,实质性背弃上述承诺,构成欺诈性诱导(fraudulent inducement)。
据马斯克团队提交的专家证词,金融经济学家C. Paul Wazzan评估指出,其在组织建设、高管引荐、战略定调及公信力建立等方面的综合投入,直接促成OpenAI估值跃升,对应经济价值达655亿至1094亿美元;而微软借由深度整合OpenAI技术所获得的协同收益,亦被估算为133亿至251亿美元。
对此,OpenAI回应称该诉讼“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并指其为一场“蓄意干扰公司运营的骚扰式诉讼”。微软则强调自身未参与或推动任何违背OpenAI原始宗旨的行为,亦无证据表明其“协助或教唆”相关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主审法官Yvonne Gonzalez Rogers已于近日驳回被告提出的即决驳回动议,确认欺诈主张可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同时裁定本案将由陪审团裁决,开庭时间暂定于2026年4月。此案不仅关乎天文数字的金钱赔付,更可能确立AI时代下创始协议约束力、非营利转制合法性及技术贡献权益归属等关键法律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