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服装零售行业普遍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其常用会计科目体系如下:
3、 资产类会计科目
4、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库存商品(含委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5、 负债与权益类会计科目
6、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含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等)、预收账款、预提费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
7、 损益类会计科目
8、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注:营改增后主要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销售费用(原“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本年利润等。

9、 补充说明
10、 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在不违反《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会计科目进行合理增设、合并或简化。
11、 若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存货,可增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12、 对于预收、预付款项频繁的企业,建议单独设置“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科目,以增强核算清晰度。
13、 规模较小、低值易耗品数量有限的企业,可将其并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统一核算。
14、 各部门日常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单设“备用金”科目进行专项核算。
15、 存在受托代销业务的小企业,应增设“受托代销商品”与“代销商品款”科目,分别反映代销商品资产与相应负债。
16、 生产型小企业如组织结构简单、成本核算要求不高,可将“生产成本”与“制造费用”合并为“生产费用”,并按成本项目设明细科目。
17、 以外包劳务或提供专业服务为主业的小企业,可增设“劳务成本”科目,归集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及相关间接费用。
18、 上述内容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版)》及实务应用惯例整理,信息来源包括财政部官方文件及权威会计实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