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事件是浏览器对用户操作的通知而非命令,需用addEventListener绑定、DOM就绪后执行、动态元素用事件委托、表单submit需preventDefault、input/change/blur适用场景不同、event对象关键属性为target/currentTarget/key/坐标、高频事件须节流防抖、监听器需用具名函数才可移除。

JavaScript 事件不是“要学的概念”,而是浏览器在告诉你“用户做了什么”——click、input、submit 这些不是命令,是通知。理解事件的关键,是把代码从“我主动执行”切换成“等别人触发我”。
事件监听器怎么写才不会漏掉点击?
用 addEventListener,别用 onclick 属性。后者只能绑定一个函数,覆盖风险高;前者可多次调用,互不干扰。
常见错误:给动态插入的元素(比如 AJAX 加载后的新按钮)提前绑事件,结果点不动——因为元素还没存在。
- 确保 DOM 已加载完成再绑定,用
DOMContentLoaded或把脚本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