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为5年,自欠款本息罚息全部结清之日起算;未结清则长期保留并显示“当前逾期”或“呆账”;合法消除仅限自动删除、异议申诉更正、特殊情形标注三种途径。

一、不良记录法定保留期限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终止之日”指欠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全部结清的当日,而非逾期发生日。若欠款始终未结清,该不良记录将长期保留在征信报告中,状态显示为“当前逾期”或“呆账”,不会启动5年倒计时。
1、例如:某人2021年3月发生信用卡逾期,2024年12月全额还清,则5年期限从2024年12月起算,至2029年12月自动删除;
2、若同一笔欠款至2026年1月仍未结清,该记录将持续存在,并影响信贷审批、就业背调等场景;
3、所有类型不良信息均适用此规则,包括信用卡逾期、贷款违约、担保代偿、部分地区已纳入的水电费长期欠缴等。
二、合法消除不良记录的三种途径
消除不良记录必须基于事实与法规,不存在付费删改、内部渠道等操作空间。唯一有效方式是通过法律允许的客观条件触发系统自动处理或人工纠错。
1、等待期满自动删除:在欠款全部结清的前提下,征信系统于第5年届满次日自动清除该笔记录,无需主动申请;
2、异议申诉更正错误信息:如发现记录非本人操作(如被冒名贷款)、银行重复上报、已结清却仍显示逾期等,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3、特殊情形标注替代删除:对重大灾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现役军人等群体,凭应急管理部门、卫健委或部队出具的正式证明,可申请添加“特殊事件”或“非恶意逾期”标注,虽不删除原始记录,但可影响金融机构信用评估权重。
三、小额逾期的特别处理规则
针对单笔金额低于500元的轻微逾期,2025年新规明确适用“半年洗白”机制,前提是该笔逾期在发生后30日内完成结清。该机制不改变5年主规则,仅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记录提供加速覆盖支持。
1、须满足“金额<500元”且“结清时间距逾期发生日≤30天”两个硬性条件;
2、结清后第6个月起,该笔逾期不再出现在个人信用报告的“最近五年内逾期情况”汇总栏;
3、原始明细仍可在完整版征信报告中查得,但不影响主流信贷模型评分权重。
四、结清后关键凭证的获取与核验
结清证明是确认“终止之日”的唯一法律依据,直接影响5年倒计时起点。未取得有效凭证可能导致系统报送延迟或状态更新错误。
1、通过银行官方APP自助开具:如招商银行“掌上生活”、建设 银行“手机银行”等平台,在“贷款管理”或“信用卡—历史账单”中查找“结清证明”选项;
2、线下网点办理:对于已注销账户或早期线下贷款,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经办机构柜台申请,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电子签章;
3、核验有效性:凭证中必须载明结清日期、贷款/卡号、本息合计金额、结清状态字样,缺一不可。
五、识别并规避非法“征信修复”骗局
所有声称可通过缴费、找关系、伪造材料等方式提前删除不良记录的行为,均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及《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属明确违法行为。
1、央行征信中心2024年11月声明重申: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修复业务;
2、2025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决的典型案件显示,以“内部渠道删记录”为名收取费用的团伙,最高获刑7年;
3、如已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