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贷款夫妻房产证加名流程简化、税费低,需持结婚证、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至登记中心填写申请书和财产约定协议,缴纳80元登记费、20元配图费,7个工作日内领新证。

一、无贷款夫妻房产证加名
适用于房产已结清全部贷款、无抵押登记的情形,流程简化,税费较低,属共有财产内部变更登记。
1、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2、在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部分城市提供标准模板,无需公证)。
3、提交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确认婚姻关系真实有效且房产无查封、冻结等限制登记情形。
4、缴纳登记费80元/套、配图费20元/证(部分地区已合并为单一登记费)。
5、审核通过后,一般7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载明双方姓名的新不动产权证书;支持邮寄到家服务的地区可现场选择。
二、有贷款夫妻房产证加名
房产尚处于抵押状态时,加名涉及抵押权人权益变更,必须取得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否则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1、提前联系贷款银行(含公积金中心),说明加名需求,申请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登记证明》或《抵押变更同意函》。
2、若为纯公积金贷款,银行另收取100元抵押变更手续费;若为组合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则收取200元。
3、持银行出具的同意文件,连同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一并提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4、登记费用与无贷情形一致,但整体办理周期延长,因需同步完成抵押权信息更新,通常需15—20个工作日。
三、婚前购房婚后加名(视为赠与)
该情形下房产原属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加名法律性质为赠与行为,须明确份额约定并防范权属争议风险。
1、双方签署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所加份额(如各占50%、一方占99%等),未注明份额的,部分地区按默认共同共有处理,但2025年起多地已要求强制填写比例。
2、携带协议文本至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非所有地区强制,但强烈建议办理,避免日后确权纠纷)。
3、持公证书、结婚证、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4、按所加份额计征契税:如约定配偶占50%,则就该50%价值部分缴纳3%契税(首套且面积≤90㎡可适用1%优惠税率)。
四、线上渠道办理加名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已开通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服务,符合条件者可免跑动、不见面完成加名登记。
1、登录所在地“政务服务网”或“不动产登记平台”(如「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2、进入“夫妻加名”事项模块,按系统提示上传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扫描件及电子版《夫妻财产约定》。
3、在线签署承诺书,确认信息真实、无产权争议、已知悉税费义务。
4、系统生成缴费二维码,扫码支付登记费后,可选择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与纸质证同等效力)或邮寄纸质证书。
五、材料准备特别提醒
所有路径均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为前提,缺一不可,常见被退件原因包括证件过期、复印件模糊、婚姻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等。
1、结婚证必须为现行有效证件,补领或换发的需提供补发证明;涉外婚姻须经认证翻译件。
2、不动产权证书需为最新版本,若为老版《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须先换发为统一不动产权证书再申请加名。
3、若房产存在共有人(如父母联名),须全体共有人到场签字同意;未成年人作为共有人的,由监护人代签并提供出生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
4、部分地区要求提供房屋测绘平面图,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调取或提前在“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