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职责应单一,避免“上帝类”;优先组合而非继承;字段默认private,谨慎暴露getter/setter;接口定义契约,抽象类提供共性实现;设计应映射业务稳定结构而非追求编码便利。

类职责是否单一,直接决定后续扩展成本
一个类只做一件事,是避免“上帝类”的第一道防线。比如处理用户登录的逻辑,不该同时包含密码加密、日志记录、邮件通知和数据库连接管理——这些应拆成 LoginService、PasswordEncoder、Logger、EmailNotifier 和 UserRepository 等独立类。
常见错误现象:UserManager 里塞了 800 行代码,修改短信发送逻辑时一并触发了登录失败计数器 bug。
- 判断标准:如果类名里带 “And”、“Or”、“With”,大概率职责过重(如
OrderProcessorWithLoggingAndRetry) - 重构信号:当新增一个功能需要在该类里加 if-else 分支、或引入新依赖时,就该考虑拆分
- 接口优先:先定义
AuthService接口,再写JwtAuthService或SessionAuthService实现,方便后期替换
继承 vs 组合?多数时候组合更安全
Java 中滥用 extends 是典型设计隐患。子类一旦继承父类,就强制绑定了其所有非私有行为和状态,哪怕只用其中 20% 的能力。
使用场景:只有当满足“is-a”关系且语义稳定时才用继承,例如 IOException 是 Exception 的一种;但 Car 不该继承 Engine(它不是发动机的一种),而应持有 Engine 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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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包提供了可管理各种媒体类型的类。这些类可提供用于执行音频和视频操作。除了基本操作之外,还可提供铃声管理、脸部识别以及音频路由控制。本文说明了音频和视频操作。 本文旨在针对希望简单了解Android编程的初学者而设计。本文将指导你逐步开发使用媒体(音频和视频)的应用程序。本文假定你已安装了可开发应用程序的Android和必要的工具,同时还假定你已熟悉Java或掌握面向对象的编程概念。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过来看看
- 容易踩的坑:
ArrayList继承AbstractList是合理的,但你模仿它让ReportGenerator继承DataFetcher就会污染类型语义 - 组合示例:
public class ReportGenerator { private final DataFetcher dataFetcher; private final TemplateRenderer renderer; public ReportGenerator(DataFetcher fetcher, TemplateRenderer renderer) { this.dataFetcher = fetcher; this.renderer = renderer; } } - 性能影响:组合不带来额外运行时开销;而深继承链可能增加方法查找成本(虽 JVM 优化后不明显,但可读性代价更大)
哪些字段该设为 private,哪些该暴露为 getter/setter?
Java 类的封装不是靠加 private 就算完事,关键看外部是否真需要读/写这个值。盲目加 public 字段或无条件提供 setXXX(),等于主动放弃对内部状态的控制权。
常见错误现象:实体类里 private int age; 配了 setAge(int age),结果外部传入 -5 导致业务逻辑崩溃。
- 原则:字段默认
private;仅当调用方明确需要读取时才加getXXX();写操作优先走行为方法(如promoteToSenior()而非setLevel("SENIOR")) - 不可变对象优先:如
UserId、Money这类值对象,构造即定值,不提供 setter,避免被意外修改 - 集合字段要小心:
private List的 getter 若直接返回原始引用,调用方tags; tags.add("new")就破坏了封装 —— 应返回Collections.unmodifiableList(tags)
接口与抽象类怎么选?从“能做什么”出发,而非“是什么”
Java 8+ 后,接口也能有默认方法和静态方法,但它依然不是为了替代抽象类。核心区别在于:接口描述契约(what),抽象类描述共性实现(how)。
使用场景:Runnable、Comparable、AutoCloseable 都是典型接口——它们不关心你怎么实现,只约束你必须提供什么能力;而 HttpServlet 是抽象类,因为它提供了通用的 HTTP 方法分发逻辑,子类只需覆盖 doGet() 或 doPost() 即可。
- 容易踩的坑:为图省事把所有公共字段和工具方法都塞进接口,用
default实现,结果接口膨胀成“半抽象类”,丧失契约纯粹性 - 建议顺序:先定义接口(如
PaymentProcessor),再根据是否需要共享状态或模板逻辑,决定是否引入抽象基类(如AbstractPaymentProcessor) - 注意兼容性:给已有接口加新 default 方法基本安全;但加抽象方法会破坏所有实现类编译,慎之又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