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依法通过协商、投诉、仲裁、举报或诉讼维权:一协商补缴并留证;二向社保机构投诉;三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四向税务机关举报;五对社保部门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则您的合法权益已受到侵害。以下是维护自身社保权益的多种方法:
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协商是成本最低、效率较高的初步维权方式,可明确表达诉求并保留沟通证据。
1、整理入职时间、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材料。
2、向人事部门或直属领导提交书面《社保补缴申请》,注明入职日期、期望补缴起止月份及险种。
3、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保存送达凭证(如邮件截图、签收回执)。
社保经办机构具有法定监管职责,对用人单位未参保、少缴、漏缴行为有权核查并责令整改,投诉无需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提。
1、登录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找“社保稽核投诉”入口或拨打12333热线登记投诉意向。
2、携带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记录等材料,前往参保地社保中心稽核科现场提交《社会保险费征缴投诉书》。
3、社保机构受理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并在60日内完成核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或拒绝配合,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固定事实基础,为后续社保补缴提供司法依据。
1、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实际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确认自某年某月起存在劳动关系。
2、同步提出“裁决被申请人依法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仲裁请求(注意:部分省市仲裁委不直接受理补缴请求,但确认关系后可转交社保部门处理)。
3、在开庭时出示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装照片、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据,重点证明接受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的事实。
自2019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全部移交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机关有权对未申报、未缴费行为进行查处。
1、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模块在线提交实名举报信息。
2、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选择“社保费征管”专席,说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如有)、未缴费时段及个人身份信息。
3、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将启动协查程序,调取单位社保费申报数据与个税申报数据比对,发现差异即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说明情况。
若社保经办机构对投诉事项逾期未处理、不予受理或拒绝出具书面处理结果,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依法起诉该行政机关。
1、收集并整理此前向社保中心提交投诉材料的邮寄单据、现场受理回执、通话录音等履职证据。
2、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投诉满60日未获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社保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
3、诉讼请求应明确为“判令被告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管职责”,不得直接请求法院判决单位补缴。
以上就是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维护自身社保权益的方法的详细内容,更多请关注php中文网其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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