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绑定税务扣款账户但未签三方协议时,可经【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其他服务事项】或关键词搜索四条路径完成信息填报与在线签约。

如果您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税务扣款账户的绑定,但尚未签订银行、税务与纳税人之间的三方协议,则需通过系统指定路径完成信息填报与在线签约。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一、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入口签订
该方式适用于首次申报银行账户信息并同步发起签约的情形,系统将依据已录入的账户信息自动带入三方协议申请表,减少重复填写。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点击【新增】,如实填写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行号、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提交成功后,在同一页面找到已保存的银行账户记录,点击右侧【签协议】按钮。
4、进入网签界面,核对账户信息,修改批扣标志为“是”,点击【下一步】完成协议提交。
5、返回【网签三方协议】列表页,勾选该条记录,点击【验证】,状态显示“验证通过”即表示协议生效。
二、通过【网签三方协议】独立模块签订
该方式适用于已有有效银行账户信息、或需为多个账户分别签约的场景,支持直接新增协议并发起银行端验证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
2、点击【新增】,系统自动加载已报备的银行账户;若未报备,需先跳转至【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补录。
3、选择对应银行及账户,点击【确认】进入协议申请表。
4、在申请表中确认开户行全称、联行号、账户名、账号、批扣类型等字段,务必确保账户名称与税务登记名称完全一致。
5、点击【下一步】提交,随后在协议列表页勾选该记录,点击【验证】,收到银行返回“签约成功”回执后协议正式生效。
三、通过【其他服务事项】路径签订
该路径为部分省市电子税务局(如广东省)设置的快捷入口,适用于已知银行支持全程网签且无需前置账户报备的纳税人。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中心】—【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2、点击【新增协议】,手动选择开户银行、输入银行账号、账户名称等基础信息。
3、核对系统生成的协议编号及电子签名栏,点击【发起签约】。
4、系统将协议信息实时推送至银行核心系统,签约结果将在10分钟内反馈,状态变更为“已签约”即完成。
四、通过关键词搜索快速定位
该方式适用于界面菜单层级不熟悉或系统版本更新导致路径变动的用户,可绕过逐级点击,直接跳转目标功能模块。
1、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右上角搜索框内输入关键词“三方协议签订”。
2、在下拉推荐结果中点击【三方协议签订】,系统自动跳转至对应业务办理页面。
3、点击【新增】,按提示选择银行、填写账户信息、确认批扣权限。
4、提交后进入协议验证环节,仅当状态栏显示“验证通过”且协议编号可查时,才视为完成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