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核验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未办涉税事宜、已办但未领发票且无欠税罚款未办结事项、或已缴销发票结清税款;系统自动校验,不符则转普通注销。

如果您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税务注销,但不确定应选择简易注销还是普通注销流程,则需先核验企业是否符合简易注销适用条件。以下是两种路径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判断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简易注销适用于三类纳税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无欠税、无罚款、无未办结事项的;或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税款并完成清税手续的。系统将根据登记信息自动校验资格,不符合条件者无法进入简易注销通道,必须转为普通注销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公众服务】模块;
2、查找并点击【清税申报(未办税户申请)】或【简易注销】功能入口(部分省份如云南、广东路径略有差异);
3、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人实名认证信息,系统实时比对税务登记状态与发票、税款、申报记录;
4、若弹出“您符合简易注销条件”提示,即可继续后续操作;若显示“存在未办结事项”,则需按提示处理或退出该流程。
二、简易注销全流程操作
简易注销全程线上办结,无需人工审核,系统自动完成清税判定并生成《清税证明》。该流程依赖税务登记数据完整性,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同步,否则将触发预检失败并中止流程。
1、在简易注销界面确认企业名称、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无误;
2、阅读并勾选《简易注销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承诺文本;
3、点击【提交申请】,系统即时调取核心征管数据进行终局校验;
4、校验通过后,页面直接显示《清税证明》预览,点击【下载PDF】保存带电子签章文件;
5、下载完成后,可前往【我要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模块复核并重复下载。
三、普通注销替代路径(当简易注销不适用时)
若系统判定不满足简易注销条件,或企业在预检中发现漏报、欠税、未缴销发票等问题,须切换至普通注销流程。该路径包含即办注销与一般注销两类,均从同一入口发起,由预检结果自动分流。
1、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
2、在注销原因列表中,选择【01依法解散】等适用项(注意:【02依法合并】【03依法分立】需先跳转办理合并分立报告);
3、点击【预检】按钮,等待系统返回未办结事项清单;
4、针对提示事项,分别进入对应模块处理:如增值税补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发票缴销、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等;
5、全部事项办结后,重新点击【预检】,显示“无未办结事项”时,点击【确定】启动即办注销;若仍存在非提示类事项,则需签署承诺书并完成扫码实名认证。
四、未办税户专项通道操作
对于从未进行税务登记、未领发票、未产生任何纳税义务的市场主体,电子税务局提供独立入口直通清税证明,无需经历预检环节。该通道仅限首次登录且无历史征管记录的企业使用,法人须已完成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并通过人脸识别或APP扫码认证。
1、打开电子税务局,不登录账号,直接点击首页【公众服务】;
2、选择【未办税户申请清税证明】;
3、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4、获取并输入短信验证码,完成身份核验;
5、系统自动生成《清税证明》,点击【下载】即可获取加盖电子印章的正式文书。
五、常见卡点处理方式
预检失败常因系统数据延迟或登记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同问题对应不同修复机制,不可统一重试。需依据错误代码精准定位,严禁重复提交注销申请,否则可能触发风险预警或信用降级。
1、提示“存在未申报记录”: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补报对应属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
2、提示“财务报表未报送”:进入【财务报表报送】模块,补报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提示“发票未缴销”:进入【发票管理】—【发票缴销】,选择未使用发票批次完成线上缴销;
4、提示“税控设备未注销”:使用【发票终端管理】远程注销设备,再携带设备至主管税务机关现场交回;
5、提示“存在多缴税款未退”:进入【一般退税管理】模块,提交退抵税申请,待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冲抵或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