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维持400元/人·年,财政补助提至700元;集中征缴期延至2026年2月28日;断保者启用3个月起待期待遇机制;新生儿90天内“落地参保”并可跨年顺延;困难群体实行分类精准资助。

如果您正在了解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会发现多项关键参数与执行机制已明确调整。以下是针对新变化的重点解读:
一、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但财政补助提高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继续实行年预缴制,个人缴费金额统一为400元/人·年,与2025年度持平,未作上调。财政补助标准则由2025年的670元提高至700元/人·年,增幅达30元,体现政府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筹资总额因此提升至不低于1100元/人·年。
1、普通居民须按400元标准一次性缴纳全年保费;
2、财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规定分担,不需参保人操作;
3、参保人实际承担比例进一步降低,保障杠杆效应增强。
二、集中征缴期时间范围有所延展
全国多数地区将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较往年常规截止日(如12月31日)明显后移。此举旨在为流动人口、学生群体及信息滞后群众预留更充分的参保窗口。逾期未缴将触发待遇等待机制。
1、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
2、在此期间完成缴费的,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026年3月1日起进入零星征缴期,缴费标准升至1100元/人·年,并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三、断保约束机制全面落地实施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2026年起对非连续参保人员正式启用待遇等待期约束。该机制覆盖所有未在2025年正常缴费或中断参保的普通居民,不再区分集中期或零星期。
1、2025年未缴费即视为断保,2026年参保时自动产生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2、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追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
3、可通过补缴方式修复: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但断保4年及以上者,修复后总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四、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优化扩容
新生儿参保不再受限于出生年度集中征缴节奏,而是以出生时间为起点动态计算参保宽限期。政策覆盖范围扩大,顺延机制更灵活,确保出生即享保障。
1、2026年出生的新生儿可在出生后90天(含)内随时参保缴费;
2、2026年10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允许跨年度顺延享受该90天政策;
3、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省基本医保的,新生儿免缴2026年度保费,自出生之日起直接享受当年待遇。
五、困难群体资助标准分类细化
政府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参保资助由“粗放式”转向“精准化”,按身份类别设定全额或定额资助额度,并强化部门协同锁定对象,避免漏助、错助。
1、全额资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2、定额资助分两档:低保对象等四类人群获200元资助,低保边缘家庭中特定年龄及残疾成员获120元资助;
3、重残人员、优抚对象等部分群体在部分地区执行160元个人缴费标准,其余由财政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