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赡养老人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可享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独生子女全额扣,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1500元),须通过个税APP或单位代报,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填报或修改。

如果您在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涉及赡养老人项目,但不确定扣除标准或操作流程,可能是由于对政策适用条件、分摊方式或系统填报路径不熟悉。以下是完成该项扣除的具体方法:
一、确认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该步骤用于判断纳税人能否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避免因资格不符导致后续填报无效或被税务机关退回。必须同时满足年龄、身份及供养关系三方面要求。
1、核实被赡养人是否年满60周岁,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确认纳税人与被赡养人之间存在法定赡养义务关系,无需同住或实际支付费用,但需具备法律上的赡养责任。
3、检查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情形,同一被赡养人不得由两名以上非亲属关系纳税人同时申报扣除。
二、确定适用扣除标准与分摊方式
该步骤决定每月可扣除的具体金额,直接影响预扣税款数额。标准依据是否为独生子女及兄弟姐妹间协商结果而定,不可自行突破上限。
1、若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3000元全额扣除,无需填写分摊协议。
2、若为非独生子女,须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1500元。
3、选择分摊方式:可采用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其中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且所有分摊方式均须签订书面协议。
4、注意:分摊方式和具体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2026年度确认后即固定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填报
该步骤实现信息录入与提交,系统将自动校验逻辑关系并同步至扣缴单位,确保次年1月起即可享受扣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本人实名账户。
2、点击首页【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入口。
3、选择【赡养老人】项目,进入新增填报页面。
4、如实填写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本人关系、是否年满60周岁等基础信息。
5、根据家庭情况选择“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如属后者,还需录入参与分摊的兄弟姐妹人数及各自分摊额度。
6、上传已签署的书面分摊协议(仅非独生子女且采用约定/指定分摊时需提供)。
7、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填报。
四、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填报
该方法适用于不熟悉手机操作或偏好线下办理的纳税人,由单位人事或财务人员统一导入信息,效力与APP填报一致。
1、准备纸质材料: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赡养老人)》,含被赡养人身份信息、分摊方式说明及签字页。
2、附上被赡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书面分摊协议(如适用)。
3、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本单位人力资源或财务部门。
4、单位经办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录入信息并报送税务机关。
5、系统反馈“报送成功”后,单位将在2026年1月工资计算中启用该项扣除。
五、修改或作废已填报信息
该步骤用于纠正前期错误填报、更新被赡养人状态变化(如去世)或调整分摊安排,须在税务机关未最终核定前完成。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2、选择扣除年度“2026”,找到已填报的赡养老人记录,点击【修改】或【作废】。
3、如修改,需重新填写全部字段并再次提交;如作废,该条记录将不再参与2026年度扣除计算。
4、若已通过单位代报,须先联系单位撤回原报送数据,再通过App重新填报或补交更新材料。
5、注意:修改或作废操作须在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逾期将影响2026年首月扣除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