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四种官方渠道查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二、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三、自助终端机;四、办税服务厅人工鉴定,均需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及金额等信息核验真伪。

如果您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或状态,需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验。以下是多种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查验流程:
一、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该平台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建设与维护,适用于所有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纸质及电子专用发票,查验结果具有权威性。首次使用前须安装根证书以保障通信安全。
1、打开浏览器,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若为首次访问,根据页面左侧红色提示文字,点击下载并安装根证书;安装完成后关闭并重新打开浏览器进入平台。
3、在右侧查验区域,准确输入以下四项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
4、输入图片中的验证码,点击【查验】按钮。
5、系统返回查验结果:若显示“查验一致”,则表明发票基本信息与税务系统登记一致;若显示“结果:不一致”,则可能存在信息错误、重复查验超限或发票为伪造。
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验
适用于已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支持单张及批量查验,且可同步关联企业税务数字账户中的勾选、抵扣等状态信息。
1、登录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税务局,例如山西省新电子税局。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用票业务】→【发票查验】。
3、选择【单张查验】或【批量查验】:单张查验支持手工输入或上传PDF/OFD/含二维码图片;批量查验需下载模板、按格式填写后上传。
4、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不含税金额(或价税合计,依数电票类型而定),点击【查验】。
5、查验结果将显示发票状态、校验时间、累计查验次数及是否已完成抵扣勾选等关联信息。
三、通过跨平台自助终端机查验
适用于未携带智能设备或网络受限的纳税人,可在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的自助终端完成快速查验,全程无需注册或登录。
1、在自助终端主界面,点击【增值税发票查验】功能图标。
2、进入“发票信息”输入界面,手动逐项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注意:卷票或电子普通发票需输入校验码后六位,此处不适用)。
3、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4、系统跳转至“发票查验结果”界面,实时显示查验结论及原始票面关键字段。
5、确认结果后,点击【退出】按钮结束操作,终端自动清除输入记录。
四、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查验
当线上查验结果存疑、系统提示异常或需获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书面鉴定意见时,可携带发票原件及相关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人工鉴别。
1、提前查询当地办税服务厅地址,可通过本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栏目获取最新网点信息。
2、携带待查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如为电子发票,需打印带二维码及发票监制章的完整版式文件)。
3、向导税员说明办理“发票真伪鉴定”业务,领取并填写《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
4、提交申请表、发票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窗口人员受理后即时出具《发票真伪鉴定结果告知书》。
5、该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为即时办结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