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写数字用于支票、合同等正式场合防涂改,一至十为壹至玖、拾,十一至十九为壹拾壹至壹拾玖,二十起为贰拾、叁拾等,百以上用佰、仟、万、亿,须规范书写不可简写或连笔。

中文大写数字主要用于正式场合,如支票、合同、发票等,防止涂改。标准的大写数字如下:
一至十的大写
一:壹
二:贰
三:叁
四:肆
五:伍
六:陆
七:柒
八:捌
九:玖
十:拾
十一至十九的大写
这类数字是“十”加个位数组合,注意“十”不能省略:
- 十一:壹拾壹
- 十二:壹拾贰
- 十三:壹拾叁
- 十四:壹拾肆
- 十五:壹拾伍
- 十六:壹拾陆
- 十七:壹拾柒
- 十八:壹拾捌
- 十九:壹拾玖
二十及整十数的大写
二十起,“十”前需加“贰”“叁”等,且“十”不可省略;整十数末尾不加“零”:
- 二十:贰拾
- 三十:叁拾
- 四十:肆拾
- 五十:伍拾
- 六十:陆拾
- 七十:柒拾
- 八十:捌拾
- 九十:玖拾
一百及以上的大写(简要说明)
百、千、万、亿等单位也有对应大写:“佰”“仟”“万”“亿”。例如:
- 一百:壹佰
- 一千:壹仟
- 一万:壹万
- 一百零五:壹佰零伍(中间空位用“零”,但连续零只写一个)
注意:大写数字必须规范书写,避免连笔或简写。“二”不能写作“貳”(旧字形),应为“贰”;“十”不可写成“什”;“零”不能省略该写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