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销货清单以补充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其为法定附件且具同等效力;操作包括开票中调用清单、已开发票补打、Excel导出、电子税务局打印及多票合并清单五种方式。

如果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补充明细内容,则必须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销货清单。销货清单是发票的法定附件,与发票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
一、在开票界面直接调用清单功能
该方法适用于开票过程中商品行数超过8行,系统自动触发清单填开流程。此时清单与发票同步生成,确保票面与清单数据严格一致。
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
2、填写购货方信息后,在商品行区域逐行录入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税收分类编码等。
3、当商品行累计达第8行时,系统自动弹出提示,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
4、在清单界面中完整填写全部商品明细,每行不得留空;确认无误后点击【完成】返回发票填开主界面。
5、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将自动显示为详见销货清单,其余信息(如金额、税率、税额)由系统自动汇总计算。
二、从已开发票查询中补打清单
该方法适用于发票已开具并打印完毕,但未同步打印清单,或需重新打印、核对清单内容的情形。清单数据源自原始开票记录,不可修改。
1、在系统主界面点击【发票管理】→【已开发票查询】。
2、设置查询条件(如开票日期、发票代码、购方名称),点击【查询】定位目标发票。
3、在结果列表中双击该发票记录,进入发票详细信息页面。
4、页面右上角点击【清单】按钮,系统加载对应销货清单数据。
5、核对清单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税率、金额等字段是否与原始开票一致,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
6、打印前须确保使用专用清单纸(A4幅面、带税务监制章底纹),且打印内容完整覆盖纸面,不得缩放裁剪。
三、导出销货清单为Excel格式
该方法用于财务归档、内部对账或跨系统数据对接,导出文件不含税务监制章,不可替代纸质清单作为报销或抵扣凭证。
1、登录开票系统后,进入【汇总处理】模块。
2、点击【发票数据导出】→【销货清单导出】。
3、选择导出时间范围(起止开票日期)、发票类型(专票/普票)、是否含作废发票等筛选条件。
4、勾选需导出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方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合计金额。
5、点击【导出】,系统生成Excel文件并自动下载至本地默认路径。
6、导出文件命名规则为:销货清单_年月日_时分秒.xlsx,请勿手动重命名以免影响后续归档识别。
四、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已开专票清单
该方法适用于未安装本地开票软件、或本地系统异常时,通过官方线上渠道获取清单PDF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使用税务UKey或CA证书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其他省级电子税务局)。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3、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及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找到对应发票记录。
4、点击该发票右侧【查看】按钮,进入发票详情页。
5、页面右上角点击【打印】→【清单打印】,系统即时生成PDF格式销货清单。
6、PDF文件包含发票基本信息与全部商品明细,页脚显示“本清单与纸质清单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及电子税务局水印。
五、手动生成多张发票合并清单
该方法适用于同一购方、同日开具多张专用发票,需统一汇总出具一份销货清单的情形,须人工校验逻辑一致性。
1、进入【发票管理】→【已开发票查询】,按购方名称和开票日期筛选出全部目标发票。
2、勾选所有需合并的发票记录,点击【生成汇总清单】按钮(部分版本显示为【合并打印清单】)。
3、系统跳转至清单编辑界面,自动带入各发票下的全部商品行,允许调整排序、合并相同商品行(如数量累加)。
4、手动检查每行税收分类编码是否匹配,不一致项须单独拆分,严禁跨编码合并。
5、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生成】,系统生成唯一清单编号,并支持PDF预览与打印。
6、打印时每页顶部须清晰显示“合并清单”字样及所涉全部发票代码与号码,不得遗漏任一发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