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者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面临高消费限制、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财产强制处置及出入境和行业准入限制等五类法定措施。

如果您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以下是对此类情形所适用的法定限制措施及其具体后果:
一、高消费行为全面受限
该措施旨在防止被执行人通过非必要消费转移、隐匿财产,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自然人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性消费约束。
1、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不得旅游、度假;
7、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个人信用系统同步惩戒
该措施通过征信联动机制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使失信行为产生持续性、广泛性的负面效应。
1、法院将失信信息通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个人征信报告中将明确记载失信记录;
3、银行贷款、信用卡申领、公积金提取及使用等金融活动将被直接拒绝或提高审批门槛;
4、购房、购车贷款资格可能被取消;
5、部分地方社保、医保待遇申领环节亦会触发信用核查并予以限制。
三、社会公开曝光与任职资格剥夺
该措施强化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监督效力,通过信息公开压缩失信生存空间。
1、法院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其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案号及未履行金额;
2、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媒体平台;
3、不得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资格将被依法取消。
四、财产查控与强制处置措施
该措施直接作用于被执行人的现实财产权益,确保判决内容具备可执行基础。
1、法院可依法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
2、可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房产、车辆、股权、理财产品等财产;
3、对已查实的隐匿、转移财产行为,法院可依职权启动拒执罪线索移送程序;
4、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的,可处以罚款或司法拘留;
5、查封财产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本案债务及执行费用。
五、出入境及特定行业准入限制
该措施切断被执行人利用空间位移规避责任的能力,并阻断其在关键领域获取资源的通道。
1、公安机关依法院协执通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2、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项目;
3、不得获得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行政许可;
4、涉金融、教育、医疗、建筑等行业从业资格将被暂停或撤销;
5、已被列入名单者,其关联企业申请贷款、招投标时亦可能受到牵连性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