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字须严控主体适格、授权明确、签章规范、位置时效及签名真实五方面风险:一核身份能力,二辨代表与代理,三查印章效力,四定签字位置与日期,五防代签冒签及电子签名不合规。

如果您准备签署一份合同,但对签字环节缺乏审慎把控,则可能因签字主体不适格、签章不规范或授权不明等问题导致合同效力存疑甚至无效。以下是防范此类风险的具体操作要点:
一、核实签字人身份及行为能力
签字人是否具备合法缔约资格,直接决定合同能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自然人须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或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签合同无效;八至十八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可签署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1、查验身份证原件,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签字一致,并留存复印件。
2、若对方为精神障碍患者,应要求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及代理手续。
3、对高龄签约人,必要时可询问其对合同条款的理解程度,避免因认知障碍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
二、区分法定代表人与代理人签字情形
企业对外签约时,签字人身份不同,法律后果迥异。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代表企业意志,而代理人必须持有明确授权,否则企业可主张不追认。
1、若签字人为法定代表人,须同步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防止被认定为个人行为。
2、若签字人为员工或第三方代理人,必须查验其提供的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确认授权范围包含本次签约事项、授权期限仍在有效期内。
3、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具体权限(如“有权签署本合同全部条款”),不得使用“全权代理”等模糊表述。
三、严格审查企业签章形式
企业印章是合同生效的关键外在表征,但仅有印章并不当然代表合同有效,须结合签字人身份与用印权限综合判断。
1、拒绝接受仅有部门章、项目部章、资料章等非法定印章签署的合同,该类印章原则上不具有对外缔约效力。
2、如对方使用分公司印章,必须要求其提供所属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且授权内容明确涵盖本次签约行为。
3、签署多页合同时,必须在每页骑缝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合同末页紧邻最后一行文字处签字盖章,防止换页篡改。
四、规范签字位置与签署时间
签字位置不当或时间缺失,易引发对合同成立时间、合意形成过程的争议,影响权利主张时效与证据效力。
1、签字必须位于合同尾部“甲方(乙方)”指定签署栏内,不得签于空白页、页眉页脚或合同正文中间空白处。
2、所有签字栏均须填写签署日期,且日期不得为空白或事后补填;建议使用中文大写数字填写(如“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防止涂改。
3、若合同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则签字与盖章缺一不可,仅签字未盖章不产生效力。
五、警惕代签、冒签与电子签名风险
代签与冒签行为在实务中频发,电子签名虽具法律效力,但需满足法定要件,否则存在被否定风险。
1、严禁由他人代为签署本人姓名,即使获得口头同意,亦不具备法律效力。
2、现场签署时应确认签字人当面亲笔书写,必要时可拍摄签字过程视频作为辅助证据。
3、采用电子签名的,必须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普通微信手写签名、截图签名、扫描打印签名均不属于法定电子签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