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封条拆开后即失效,须立即联系权威存档单位启动七步补救流程:停自行处理、核查完整性、分类补办材料、官方重封装、机要转递、获取认证报告,并规避九大错误操作。

如果您的档案袋封条已被拆开,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该档案已失去法律效力,不可自行粘贴或更换封条。以下是针对该情况的紧急补救流程:
一、立即停止自行处理并联系权威存档单位
封条一旦破损,档案即被视为“非密封状态”,任何个人操作(如胶水粘贴、手写说明、更换普通档案袋)均会导致档案作废。必须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介入处理。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拆开的原始档案袋,前往最后保管该档案的单位;
2、若为应届毕业生,优先联系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
3、若已就业,联系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4、向工作人员如实说明拆封原因,并提交《档案异常状态登记回执》申请(可拨打12333获取)。
二、开展档案内容完整性核查
档案管理单位将依据国标《DA/T 62—2017》对全部材料逐页核验,确认是否存在缺失、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形,此环节为后续处置的前提。
1、工作人员调取原始档案目录清单,与实物逐项比对;
2、对疑似缺失材料,现场拍照留存破损部位及内页状态;
3、如发现材料不全,由单位出具《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说明》;
4、若存在水渍、笔迹污染等物理损伤,需同步启动专业技术修复评估。
三、分类补办缺失或损毁材料
根据核查结果,对缺损材料实施定向补办,所有补办件须具备法定效力,严禁手写替代或复印件加盖私章。
1、学籍类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须回原毕业学校补办,并加盖学校公章及“补办件”专用章;
2、政审类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须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团委出具证明并盖章;
3、工作履历类材料(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须由原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重新开具并加盖公章;
4、所有补办材料须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申请人签字并按指印。
四、由授权单位执行官方重封装
仅限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可执行重新封装操作,全程须录像存档,使用国家统一标准档案袋及专用密封条,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1、选用符合GB/T 29195—2012标准的牛皮纸档案袋;
2、将完整材料按学籍、党团、工作、奖惩四大类顺序整理装入;
3、粘贴专用档案密封条,确保覆盖袋口全部接缝;
4、在密封条骑缝位置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印迹须同时覆盖袋体与封条。
五、通过机要通道完成档案转递
重封装后的档案不得由个人携带,必须启用国家机要通信系统进行安全转递,确保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
1、由档案管理单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2、通过机要邮政系统寄送至目标接收单位(如新单位、人才中心);
3、接收单位须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并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中确认;
4、申请人同步登录学信网“学历学位档案服务”模块提交电子备份申请。
六、获取《档案完整性认证报告》
该报告是档案恢复法律效力的唯一书面凭证,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才服务机构签发,用于升学、考公、落户等关键场景。
1、携带身份证、重封装后档案接收回执、补办材料清单,前往市级档案馆申请认证;
2、工作人员复核全部流程文书及影像记录;
3、现场打印《档案完整性认证报告》,加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钢印;
4、报告正本交由申请人保管,副本存入档案袋内封存。
七、规避九大高危错误操作
以下行为将直接导致档案失效,且无法逆转,务必严格禁止:
1、使用透明胶带、胶水、订书钉等非专业材料修补封条;
2、擅自取出、翻阅、复印、替换内页材料;
3、委托无档案管理资质的中介或快递公司转递档案;
4、在未获授权情况下,请非档案保管单位加盖公章;
5、以普通A4文件袋、快递袋、塑料袋临时替代标准档案袋;
6、自行书写“此档案未被篡改”等无法律效力声明;
7、隐瞒拆封事实,谎称“从未开封”办理相关手续;
8、未留存破损原始状态照片及通话录音等过程证据;
9、未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补救流程,造成材料超期无法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