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 APP线上扣分需满足条件并选择正确入口:一、首页【违法处理】适用于本人名下车辆且记分≤9分等情形;二、右上角【未处理违法】可主动拉取数据;三、【罚款缴纳】仅缴罚款不扣分;四、亲友代处理须已备案且记分归实际驾驶人;五、通过【机动车状态查询】反向调取隐藏违法记录。

如果您在交管12123 APP中发现名下车辆存在需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记录,但不确定如何完成线上扣分操作,则可能是由于未满足处理条件或未选择正确入口。以下是多种可行的操作路径:
一、通过首页【违法处理】入口直接处理
该方式适用于本人名下已绑定车辆、违法为非现场采集、罚款金额≤200元、记分值≤9分、且驾驶证当前累计记分未达12分的情形。系统自动加载可处理项,并在提交前实时校验记分余量是否足够。
1、打开交管12123 APP,使用已完成人脸识别或指纹验证的实名账号登录,确保驾驶证状态正常、未被暂扣或注销。
2、在APP首页直接点击【违法处理】图标,进入违法列表页面。
3、选择待处理违法所对应的已备案车辆,系统显示该车全部未处理违法记录,每条均标注违法时间、地点、行为代码、罚款金额及记分值。
4、点击目标违法记录查看详情,核对违法事实描述、三张抓拍图像(含前轮越线、车身过线、驶入路口过程)、车牌与车型是否一致、执法单位是否属地管辖。
5、确认无误后点击【处理并缴款】,阅读《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
6、系统自动计算处理后剩余记分,若处理后将达或超12分,流程将被强制中止,并提示必须前往交警窗口办理。
7、选择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或数字人 民 币完成支付,缴款成功后记分即时扣除,状态更新为“已处理已缴款”。
二、通过右上角【未处理违法】专项入口定位处理
当首页未自动展示违法入口,或违法记录因缓存延迟未同步至主界面时,该路径可主动拉取后台未处理数据,避免遗漏。系统仅对页面明确标注“可网上处理”的记分类违法开放扣分权限。
1、在APP右上角找到【未处理违法】标签(位于消息通知图标旁),点击进入。
2、查看全部未处理项,点击对应车辆后的【详情】按钮。
3、在详情页逐条核对违法图像、执法单位、违法代码,并确认该违法页面是否明确标注“可网上处理”字样。
4、点击目标违法记录,确认违法时间与本人驾驶时段无冲突后,点击右下角【处理并缴款】。
5、按提示完成身份再验证(如短信验证码或人脸识别),核对电子处罚决定书内容无误后提交。
6、支付完成后,驾驶证记分将在1分钟内同步更新至交管系统,无需手动刷新或二次确认。
三、通过【罚款缴纳】模块凭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处理
该方式专用于交警现场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不涉及驾驶证记分自动扣除,仅完成罚款缴纳。适用于民警现场处罚、罚单已生成但尚未缴款,或需他人代缴的情形。系统不校验驾驶证记分状态,仅验证决定书编号真伪。
1、登录交管12123 APP后,在首页点击【更多】。
2、在业务中心页面找到并点击【罚款缴纳】入口。
3、在输入框中准确输入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位于罚单右上角,不可遗漏字母或数字、不可颠倒顺序)。
4、系统加载后显示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违法日期、原始罚款、滞纳金(如有)及应缴总额。
5、重点核对车辆号牌、违法日期、总金额三项关键信息,确认滞纳金未超本金上限后点击【去支付】。
6、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验证,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缴款凭证编号,该操作不改变驾驶证记分状态,记分以原处罚文书为准。
四、由已备案亲友代为处理非本人车辆违章
该方式适用于车主无法操作但实际驾驶人具备处理资格的情形。代缴人须已提前完成该车辆备案(绑定满3日),且其驾驶证无异常状态。系统将按实际驾驶人信息记分,严禁替代记分行为。
1、代缴人登录自有交管12123账号,确认【机动车备案】中已包含目标车辆,且备案时间早于违法发生时间。
2、进入【违法处理】→选择该车辆→查看可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记录。
3、勾选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系统提示“本记录将记入被处罚驾驶人名下”。
4、代缴人须如实填写实际驾驶人身份证号,并完成人脸识别验证。
5、支付成功后,记分实时计入实际驾驶人驾驶证档案,代缴人驾驶证不产生任何记分。
五、通过车辆状态查询反向调取隐藏违法记录
该方法用于违法信息未在常规入口展示但实际已存在于系统后台的情况,借助车辆状态页中的未处理提示反向触发违法列表加载,适用于界面聚合逻辑导致漏显的场景。
1、在首页底部导航栏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
2、在【业务办理】栏目中选择【机动车状态查询】。
3、选择已绑定车辆,查看状态页中“未处理违法”数量提示,点击该数字跳转至违法列表。
4、在列表中识别出含记分值的违法(如代码1625、1237等),逐条点击进入并执行处理流程。
5、若某条记录未标注“可网上处理”,则该违法不支持线上扣分,须前往交警窗口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