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验真伪,操作包括:访问官网输入网址或从税务总局官网进入,下载根证书;按发票类型录入对应字段;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支持批量查验;移动端APP可单张查验;异常结果需逐项排查。

如果您取得一张增值税发票,但不确定其真伪或票面信息是否已被税务系统真实记录,则需通过全国统一发票查验系统进行核验。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一、访问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该平台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是查验增值税类发票的唯一官方渠道,所有查验结果均以该平台反馈为准。请务必通过正规入口进入,避免使用非官方链接导致信息泄露或查验失败。
1、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官方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或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点击“纳税服务”栏目,再选择“发票查验”进入;
3、首次使用前,请在页面左侧按提示下载并安装根证书,否则无法完成查验操作。
二、区分发票类型并录入对应校验项
不同票种所需填写的字段不同,系统依据发票代码前两位及票面特征自动识别类别,但人工必须准确提供匹配字段,否则将返回“不一致”或“查无此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票、卷票、通行费发票):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后6位(位于密码区右下角);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价;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车价合计;
5、电子发票(非税控系统开具):如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验,不适用于本平台。
三、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批量查验
该方式适用于已开通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的试点纳税人,支持结构化数据导入与状态标签识别,可一次性查验最多500条发票,且能同步显示入账状态、勾选属期及红冲标识。
1、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
2、选择【单张查验】或【批量导入】;
公文签收系统采用ASP+ACCESS开发的一套具有方便、快速、安全、高效的公文签收系统。本系统功能完备、使用方便快捷,已在全国各地的政府、司法、教育等部门成功应用,并得到了多方一致好评。本系统从公文的发布、查阅、签收、反馈、修改、删除等操作都将采用独立方式认证,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网纪互联公文签收系统功能简介: 1. 发布公文:可以选择所有人或指定部门、个人进行签收或无需签收。2. 公文类型:
3、如选批量导入,下载标准模板,按列填写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金额等字段,保存为Excel格式后上传;
4、系统自动校验并生成结果列表,异常发票会标注“已红冲”“已作废”“未上传”等状态。
四、移动端查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电子税务局APP)
适用于无电脑环境下的即时查验,操作轻便但仅支持单张手工输入,不支持文件导入或批量处理。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或“电子税务局”APP;
2、进入【办税】模块,点击【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询】;
3、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对应校验字段(如校验码后6位或不含税金额);
4、点击【查询】,结果页面将显示票面全量信息及查验时间戳,关键字段如购买方名称、销货方税号、金额等均与原始发票比对呈现。
五、查验结果异常时的应对操作
系统返回“查无此票”“不一致”“作废”“全额红冲”等提示,并非必然代表发票虚假,可能源于开票方未及时上传、跨省开票延迟同步、或信息录入错误,需逐项排查。
1、核对发票代码与号码是否抄写错误,注意区分数字“0”与字母“O”、数字“1”与字母“I”;
2、确认开票日期格式为YYYY-MM-DD,且不得早于发票代码启用日期或晚于当日;
3、检查校验码位置:纸质发票校验码位于密码区右下角,共20位,取后6位;电子发票校验码通常在PDF文件属性或OFD签章信息中;
4、若连续5次查验同一张发票均失败,应持发票原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现场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