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构成,分别承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及住房支持功能,具有法定强制性与不可替代性。

一、五险一金的具体构成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的五项社会保险和一项住房保障制度的合称,具有强制性与基础保障属性。其中,“五险”属于国家法定社会保险范畴,由《社会保险法》明确规范;“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设立。
1、养老保险: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提供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覆盖门诊、住院、购药等医疗费用报销,并设立个人账户供日常就医使用。
3、失业保险: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满足缴费年限的职工,发放一定期限的失业金及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及康复支持。
5、生育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及产假期间工资保障(2016年起已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但基金单独列支、待遇独立)。
6、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与职工共同缴存,专项用于购房、建房、租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支出。
二、2026年全国基准缴费比例(单位与个人分担)
缴费比例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各地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浮动调整。以下为当前执行的普遍适用区间及典型参考值(以月薪5000元为例):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16%,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8%~10%,其中约7%进入统筹基金,约1.5%划入个人账户(含大病保险附加费约3元/月)。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3%~1%;单位缴纳0.7%~2%,具体比例依地区政策而定。
4、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按行业风险类别缴纳0.2%~1.9%,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费率。
5、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纳0.5%~1%,部分省市已并入医保统一征缴但待遇不变。
6、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均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合计缴存额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各险种与一金的核心作用解析
每项制度对应特定人生阶段与风险场景,其作用不可相互替代,亦不因未使用而失效:
1、养老保险的作用体现为:累计缴满15年并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终身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跨省就业时缴费年限可转移接续,断缴不影响历史权益累计。
2、医疗保险的作用体现为:参保状态下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统筹区内通常达80%以上)、定点药店购药刷个人账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等;连续断缴超3个月将导致待遇暂停,补缴后需等待期方可恢复统筹报销资格。
3、失业保险的作用体现为:非自愿离职且参保满1年者,经失业登记后可申领失业金(标准约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最长24个月;同时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医疗待遇不断档。
4、工伤保险的作用体现为:发生工伤后无需事先缴费年限要求,即时启动认定程序;全额报销符合目录的医疗费用、支付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评定伤残等级后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及按月伤残津贴。
5、生育保险的作用体现为:参保职工分娩或终止妊 娠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部分地区放宽至当月参保即可),可申领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享受产假期间工资保障。
6、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体现为:职工购房时可申请低利率公积金贷款;租房可凭备案合同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亦可按规定提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等情形下可全额提取本息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