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元函数声明必须在类内,定义可在类外;它非成员却可访问私有成员,常用于重载流操作符等需非成员且需访问权限的场景。

友元函数声明必须写在类内部,但定义可以放在类外
友元函数不是类的成员,但它能访问类的私有和保护成员。关键点在于:声明(friend 关键字 + 函数签名)必须出现在类定义中;而函数体(定义)通常写在类外部,像普通非成员函数一样。
常见错误是把整个函数定义(含函数体)直接塞进类里——这会变成内联函数,但更严重的是容易误以为它成了成员函数,导致调用语法出错或访问权限混淆。
-
friend声明必须加在类的private、protected或public区域内,位置不影响权限,只影响可读性 - 如果友元函数模板化,需在类内声明时显式写出模板参数(如
template)friend std::ostream& operator&); - 类未完整定义前,不能在友元声明中使用该类的对象值参(可传引用或指针),否则编译失败
重载 operator 和 operator>> 几乎总是需要友元
operator>> 几乎总是需要友元因为流操作符左操作数是 std::ostream 或 std::istream,不可能是你的类对象,所以无法作为成员函数(成员函数隐含 this 指向当前类)。必须用非成员函数,又需要访问私有成员 → 只能靠 friend。
典型写法:
立即学习“C++免费学习笔记(深入)”;
class MyClass {
int val_;
public:
MyClass(int v) : val_(v) {}
friend std::ostream& operator<<(std::ostream& os, const MyClass& obj);
};
std::ostream& operator<<(std::ostream& os, const MyClass& obj) {
return os << "MyClass{" << obj.val_ << "}";
}
- 返回
std::ostream&是为了支持链式调用(如cout ) - 第二个参数强烈建议用
const MyClass&,避免不必要拷贝且符合只读语义 - 不要在友元定义里再写
friend—— 类内已声明,类外只是普通函数定义
友元 operator 重载和 ADL(参数依赖查找)的关系
友元函数虽然定义在类外,但如果只在类内声明、类外定义,它**不会参与 ADL**,除非定义和声明在同一作用域(比如都写在头文件里且定义紧随声明之后),或者你显式引入命名空间。
这意味着:如果你把 operator== 定义在全局命名空间,但类在 namespace ns { ... } 里,且只在类内 friend 声明,那么 ns::A a, b; a == b; 可能找不到该操作符 —— 编译器只查 ns 里的 operator==,而你定义在全局。
- 解决办法之一:把友元定义直接写在类内部(隐式内联,且被 ADL 捕获)
- 更推荐:在类所在命名空间内定义友元函数(即定义前加
namespace ns { ... }),确保 ADL 能找到 - 不要依赖“友元自动导出到外围命名空间”——C++ 标准没这回事
哪些 operator 不该也不需要友元
单目运算符(如 operator++()、operator*())、赋值运算符(operator=)、函数调用符(operator())、下标符(operator[])等,只要左操作数是类对象,就应作为成员函数实现。它们天然能访问私有成员,无需友元。
-
operator=必须是成员函数(语言强制) -
operator->()、operator new等也必须是成员 - 二元算术运算符(如
operator+)可以是成员,但若希望左操作数为内置类型(如int + MyClass),就必须用非成员 + 友元 - 对称性考虑:如果
a + b合理,b + a也应该合理,这时成员版a.operator+(b)不支持int + MyClass,只能靠友元非成员
operator 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不在语法,而在查找规则和定义位置——尤其混用命名空间、模板和头文件分离时,链接错误或“no match for operator”往往是因为函数根本没被编译器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