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云南省人事考试加分须分清全国性、地方性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三类情形:烈士子女等四类全国性对象需省级认定;边疆县及19个世居少数民族等地方性加分须满足逆推连续10年户籍学籍要求;农业独生子女加分须同步具备农籍与计生证明,且仅限报考省内事业单位或基层岗位。

如果您正在准备参加2026年云南省组织的人事考试,但对加分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及审核流程存在疑问,则可能是由于政策条款与考生实际身份或材料准备不匹配所致。以下是针对云南人事考试中涉及加分情形的具体操作路径:
一、确认是否属于全国性加分适用对象
全国性加分项目仅限于特定身份群体,且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生效,不自动适用于所有人事考试类别。该类加分由国家统一规定,不因地域差异而调整。
1、烈士子女:须提供烈士证、抚恤证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奖(勋)章或立功受奖证书原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且安置方式明确标注为“自主就业”。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须持报考地州(市)或县(市、区)统战部(侨办、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核查地方性加分资格条件
云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具有严格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时限要求,仅适用于本省组织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考试,且必须满足“逆推连续10年及以上”的硬性门槛。
1、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含怒江州兰坪县、红河州屏边县等)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需同时满足考生及父母在实施区域有逆推连续10年及以上户籍,且考生高中阶段在户籍所在县区高中有逆推连续10年及以上的学籍和实际就读。
2、世居云南省的哈尼族、傣族、苗族等19个少数民族考生:须出生登记落户在云南,户籍从未迁出云南,高考报名时户籍仍在云南,且高中阶段在云南有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
3、内地农村户籍世居云南省的彝族、壮族考生:须为农业户口,户籍自出生起未迁出云南,且高中阶段在云南完成学业并实际就读。
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专项加分申报
该加分仅限报考云南省内事业单位或基层岗位的农业户籍考生,属地方性照顾政策,须同步满足人口计生与教育双重条件。
1、考生须为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2、须提供农业户口簿原件及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最新出具的独生子女身份证明。
3、须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照顾加分申报”栏目内主动勾选对应项目并上传扫描件,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多类加分资格冲突处理规则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不得叠加享受,仅可择一申报最高分值项;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加分可与其他项目同时申报,不参与取高原则限制。
1、若同时符合“边疆少数民族加10分”与“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加10分”,可分别申报两项。
2、若符合“世居19个少数民族加5分”与“归侨子女加5分”,则须选择其一申报,系统仅接受单次最高分值录入。
3、所有加分项目均须经历“本人申报→主管部门初审→州市级复审→省级终审→三级公示”全流程,未经公示者一律不得计入最终成绩。
五、材料真实性核查与责任追溯
加分资格实行终身追责制,凡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信息或伪造户籍学籍记录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1、户籍年限以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移时间证明》为准,不接受村委会、居委会等非法定机构出具的说明。
2、学籍与实际就读情况须由毕业高中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学籍及就读情况确认函》,注明起止年月及是否连续。
3、所有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上传,上传后不可替换、不可补充、不可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