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计划携带充电宝乘机,但不确定是否符合民航最新规定,则可能是由于对额定能量、标识要求或携带方式理解不准确。以下是依据2025年12月现行有效规定的具体执行要点:
额定能量是判断能否登机的核心指标,必须通过产品标注的容量(mAh)与标称电压(V)计算得出,公式为:Wh = (mAh × V) ÷ 1000。未标注额定能量且无法据此公式核算的充电宝,安检将不予放行。

1、查看充电宝本体印刷信息,找到标称容量(如“20000mAh”)和标称电压(如“3.7V”)。
2、代入公式计算:例如20000mAh × 3.7V ÷ 1000 = 74Wh,属于≤100Wh范围,可直接携带。
3、若标注为“120Wh”,则属于100–160Wh区间,必须提前向所乘航空公司申请书面批准,获批后方可携带。
4、若计算结果≥160Wh,或标注“20000mAh/5V”等模糊参数导致无法确定Wh值,一律禁止携带登机及托运。
自2025年6月28日起,所有境内航班均执行强制3C标识查验机制,标识缺失、模糊、被遮盖或属召回批次的充电宝将被现场扣留。
1、在光线充足环境下,用肉眼检查充电宝外壳是否有完整、清晰、不可擦拭的“CCC”认证标志。
2、登录国家认监委官网(cnca.gov.cn)或使用“市监AI查”微信小程序,输入产品型号或扫描包装二维码,验证3C证书有效性及是否在召回名单内。
3、检查外壳是否存在鼓包、裂痕、烧蚀痕迹或接口松动,任何物理损伤或异常发热史的充电宝均不得携带。
民航局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托运行为,所有合规充电宝仅允许以随身携带或放入手提行李方式通过安检,且受严格数量约束。
1、将充电宝从背包、外套口袋或手提包中单独取出,放入安检托盘,不得与其他金属物品混放。
2、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2块符合全部规定的充电宝,超量即被截留,不接受分摊至同行人名下。
3、严禁将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箱、寄舱行李袋或快递包裹中,一经发现将由地服人员开箱移出并登记。
为防范高空低压环境引发热失控风险,所有充电宝在舱门关闭后至完全开启前必须处于物理断电状态。
1、登机前确认充电宝电源开关已拨至“OFF”位置,部分无物理开关型号需长按功能键3秒以上强制关机。
2、飞行中禁止连接任何设备进行充放电操作,包括为手机、耳机、平板等供电。
3、起飞与降落阶段,乘务员将进行巡舱检查,发现开机或连接线缆的充电宝将立即收缴并记录。
当充电宝因参数模糊、标识磨损或临时断电失效而面临安检争议时,可启用备用验证通道,避免误判滞留。
1、向安检员出示购买凭证(含订单截图),其中须包含完整型号、出厂日期及销售方公章。
2、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如SGS、CTI出具的UN38.3测试证书),文件需在有效期内且与实物序列号一致。
3、若为航空公司常旅客,可联系值机柜台调取历史携带记录,连续3次无异常记录者可申请现场简易复核。
以上就是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吗_飞机对充电宝容量与携带规定的详细内容,更多请关注php中文网其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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