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照片须为同底版、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红底半身免冠合影,主流尺寸60mm×40mm,部分接受53mm×35mm;需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3张合规照片等材料齐全方可当场办结。

如果您准备办理结婚登记,但对结婚证照片尺寸及所需材料不明确,则可能影响当场办结。以下是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多地婚姻登记机关现行要求整理的实操信息:
一、结婚证照片尺寸标准
结婚证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近期拍摄的2寸双方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背景统一为红色,用于体现庄重性与辨识度。不同来源数据存在微小差异,实际执行以当地登记机关现场核验为准。
1、主流尺寸规格为宽60mm × 高40mm(即6cm×4cm),该尺寸依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列出。
2、部分登记处接受宽5.3cm × 高3.5cm(即53mm×35mm)规格,该尺寸对应传统“2寸”定义,亦被多份规范文件引用。
3、所有照片须为近6个月内拍摄,头部应占照片画面约2/3,不得歪斜、遮挡五官,不可戴有色眼镜、帽子、头饰或婚纱。
二、领证必须携带的材料清单
办理结婚登记须由男女双方共同到场,材料缺一不可,且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身份证与户口簿信息须一致,婚姻状况栏须为“未婚”“离婚”或“丧偶”,否则需先办理相应变更。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部分地区不予认可)。
2、双方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集体户口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
3、3张同版2寸红底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不可为艺术照、婚纱照、合成照或浓妆照)。
4、如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非广东省户籍但在广东常住的,部分登记点可能要求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三、照片与材料的常见不通过情形
即使材料齐全,以下情况仍会导致当场退件或要求补正,须提前自查规避。
1、照片中一方佩戴反光眼镜,导致眼睛无法清晰辨认。
2、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显示“已婚”但未提供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3、身份证有效期不足3个月,部分登记机关将拒收。
4、照片为不同时间、不同底版拍摄,或其中一张经软件拼接、AI生成,系统识别为非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