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近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聚焦非法拼装、改装及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实施高压严打、精准监管与源头治理并重的综合治理策略,切实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面对部分违法主体采取“夜间作业”“分散藏匿”“订单式改装”等隐蔽化、规避式操作新动向,监管部门创新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联合执法+错时检查+暗查暗访”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有效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提升违法线索发现率和案件查办实效。同步开展在售车型全覆盖监督抽查,重点围绕防火阻燃性能、制动响应能力、电路短路保护等核心安全指标进行技术检测,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下架、召回、处罚并溯源追责。
在强化刚性监管的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牵头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服务指南》(T/BBIA 10-2025),联合行业协会出台《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抵制改装等违法行为的自律公约》,明确要求整车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授权销售终端开展合规巡查,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拼装、加装、篡改行为,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履责、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已累计立案查处拼改装、销售不合格车辆等违法案件453起,捣毁非法改装“黑窝点”18处,查扣违规电动自行车1356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93起,形成有力震慑效应。
为持续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作用,现集中通报以下五起具有代表性的违法案例:
案例一:北京瑜辉便民超市有限公司(主营小牛品牌)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为一辆电动自行车加装大容量电池并篡改原厂电路控制系统。该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经营性拼改装行为。依据该条例第三十条,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30000元。
案例二:北京润岚商贸有限公司(主营小刀品牌)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对多台待售车辆实施电池扩容、解除电子限速、加装金属后备箱等系列改装操作。上述行为分别触犯《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之规定。依据第三十条,责令整改,并处罚款40000元。
案例三:北京常来伟顺商贸有限公司(主营绿源品牌)经营性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怀柔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确认,该公司存在为销售车辆统一加装外置电池组、焊接加高后备箱、更换加宽加厚后座椅等结构性改动行为。该系列操作均属明令禁止的经营性拼改装范畴,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多项规定。依据第三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
案例四:北京鑫兴福瑞商贸有限公司(主营绿能品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一款在售车型开展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其整车质量、外形尺寸、蓄电池防篡改结构等关键项目均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第四十九条,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及涉案车辆,并处罚款10796元。
案例五:北京金鑫源佳业商贸有限公司(主营台铃品牌)销售尺寸超标电动自行车案
房山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3辆电动自行车车体长度、宽度等实测数据超出国家标准限值,不符合GB 17761—2018关于整车尺寸的强制性规定,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第四十九条,责令改正,没收全部涉案车辆,并处罚款57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
各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售车辆具备有效CCC认证、完整合格证明及合规技术参数;不得以任何名义提供或协助实施加装、改装、解限速等违法服务;主动签署并公示行业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广大消费者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电动自行车,认准CCC认证标志、核验产品合格证及车辆铭牌信息;切勿轻信“提速快”“续航长”等营销话术而接受非法改装;如发现疑似拼改装行为、销售“超标车”或“三无配件”等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共同维护首都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