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冒用拼多多名义收取“保证金”的诈骗,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拨打110报警并索要回执,向拼多多官方投诉、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及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交线索与投诉。

如果您在拼多多商家版注册或开店过程中被诱导缴纳所谓“保证金”,但该收款方并非拼多多官方主体,且后续无法正常开店或提现,则极可能遭遇冒用平台名义的诈骗行为。以下是应对该情况的具体操作路径:
一、立即固定并保存全部证据
完整保留所有能证明被骗过程的原始材料,是后续维权的基础。任何缺失都可能导致举证失败,影响资金追回可能性。
1、对与对方的全部聊天记录(含微信、QQ、短信、APP内对话)进行完整截图,确保时间、昵称、头像、对话内容清晰可辨。
2、保存转账凭证,包括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支付电子回单,需显示收款方全称、账号、交易金额及时间。
3、保存对方提供的所谓“拼多多官方链接”“任务页面”“保证金缴纳通知”等网页或APP界面截图,并标注访问时间。
4、如对方曾发送“拼多多工作人员工号”“授权文件”“备案编号”等信息,一并截图存证,切勿自行删除或覆盖任何原始数据。

二、拨打110报警并取得报案回执
以“被合同诈骗”或“电信网络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启动司法追查程序的法定前提。警方立案后可依法调取收款账户信息、冻结资金流向。
1、前往本人所在地或被骗发生地派出所现场报案,优先选择有反诈中心的分局。
2、向接警民警清晰陈述:何时、通过何种方式接触对方,对方如何虚构身份及理由要求缴纳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收款账户详情。
3、当场提交已整理好的全部证据包(纸质打印件+U盘存储电子版),要求出具加盖公章的《受案回执》及《立案告知书》。
4、获取案件编号与办案民警联系方式,务必在报案后48小时内跟进立案进度。

三、向拼多多平台发起正式投诉与协查申请
拼多多官方不收取任何“开店保证金”,所有以“保证金”“认证费”“上架押金”等名义收费的行为均属违规。平台有权对冒用其名义的黑灰产账号采取封禁、配合协查等措施。
1、登录拼多多商家后台(pc端或“拼多多商家版”APP),进入【帮助中心】→【我要投诉】→【假冒官方诈骗】通道。
2、填写投诉表单时,在“问题类型”中勾选“疑似诈骗”“冒充平台工作人员”,上传全部证据压缩包。
3、在投诉描述中明确写明:“本人未通过拼多多官网(https://mms.pinduoduo.com)或官方APP正规渠道申请开店,所接触的‘保证金缴纳’链接/二维码/客服账号均非平台认证主体。”
4、同步拨打拼多多商家服务热线400-8822-528,按语音提示转人工,报备案件编号及投诉单号,要求平台标注该收款账号为高风险欺诈账户并限制其活动。

四、向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交线索
该中心直连公安、市场监管及平台监管系统,对仿冒APP、钓鱼网站、非法收款账户具有快速响应处置权限,可推动跨平台联防联控。
1、访问网址 https://www.12377.cn ,点击首页【诈骗类举报】入口。
2、选择“网络诈骗”类别,填写被仿冒平台为“拼多多”,举报类型为“假冒官方实施诈骗”。
3、在“详细描述”栏粘贴报案回执编号、收款方账户信息、仿冒页面URL,并上传证据包。
4、提交后记录举报编号,该编号可用于后续向公安机关申请协查进展同步。
五、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投诉
消协虽无执法权,但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启动调查程序,并将涉事主体列入重点监测名单,推动行政约谈或公开披露。
1、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注册后选择【我要投诉】→【电子商务】→【拼多多关联企业】。
2、在投诉对象栏填写实际收款公司全称(若已知),若不知晓则填写“拼多多平台关联不明主体”,并在详情中说明“收款方冒用拼多多名义收取保证金”。
3、上传报案回执、转账凭证、聊天截图作为附件,勾选“请求消协协助调解并督促平台履行管理责任”。
4、提交后关注平台反馈时限,消协承诺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1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