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可支付四类费用:一、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二、在定点药店购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及耗材费用;三、代缴近亲属城乡居民医保费;四、代缴试点地区近亲属长护险个人缴费。

如果您希望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功能为家人支付相关费用,但不清楚具体哪些项目可以使用,则可能是对当前政策覆盖范围不够了解。以下是医保共济账户可支付费用的详细说明:
一、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
该类费用指被共济人在医院就诊时,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普通门诊、专科门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费用中的自付部分。
1、确保共济关系已通过医保系统建立,并完成实名绑定。
2、被共济人前往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或支持医保钱包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在结算时选择使用“医保共济”方式支付,系统将自动从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
二、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
此范围涵盖在药店购买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所产生的费用,前提是当地药店已接入医保支付系统。
1、确认所购药品或用品属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或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内。
2、在支持医保结算的定点药店出示被共济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3、收银系统识别共济关系后,允许直接从共济人账户扣款,无需被共济人垫付后再报销。
三、代缴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其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保费,实现家庭内部互助共济。
1、登录当地医保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医保共济”功能模块。
2、选择“代缴居民医保费”选项,并输入被共济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绑定验证。
3、系统自动计算应缴金额,确认无误后,从共济人个人账户中直接划扣相应费用完成缴费。
四、支付近亲属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在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为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缴纳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1、核实被共济人所在地区是否已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开放个人缴费渠道。
2、通过医保线上平台或线下经办窗口提交共济代缴申请。
3、经审核通过后,系统从共济人账户中划转对应金额至被共济人的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