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查验“不一致”需先核对原始信息,再联系开票方核实重开,继而通过用友畅捷通复验反馈,必要时拨打12366人工协查,最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一、核对发票原始信息
发票查验结果“不一致”通常源于输入信息与票面实际信息存在偏差,需从源头逐项比对。确认查验时录入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及金额是否与纸质或电子发票完全一致,任何一位数字或日期格式错误(如将“20250101”误录为“2025-01-01”)均会导致系统判定不一致。
1、取出原始发票,平铺在光线充足处,逐字核对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
2、检查开票日期是否为8位纯数字格式(例如20251201),不得含横线、斜杠或空格。
3、比对发票金额栏中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并确认查验平台中录入的小写金额与票面小写金额完全相同(含小数点后两位)。
4、查看发票监制章右侧的20位校验码,确保在查验平台中完整、无遗漏、无颠倒地输入。
二、联系开票方核实并重新开具
若原始信息确认无误仍显示不一致,则问题大概率出在开票方端,可能为系统未及时同步、开票信息录入错误或已作废但未同步至全国查验平台。此时须由受票方主动发起跨单位协查。
1、拨打开票单位财务或开票人员电话,提供发票代码、号码及查验截图,明确指出不一致项(如金额不符、开票日期显示为次日等)。
2、要求对方登录其电子税务局或开票系统,查询该发票的实时状态,确认是否已作废、红冲或未上传。
3、若确认为开票错误,要求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正确蓝字发票,且确保新发票已上传至税务系统。
4、收到重开发票后,立即使用新票信息再次查验,验证状态是否更新为“正常”。
三、通过用友畅捷通平台复验并提交异常反馈
用友畅捷通作为企业常用财税管理工具,具备独立发票查验通道及异常反馈机制,可辅助交叉验证并触发后台人工核查流程。
1、登录用友畅捷通T+Cloud或好会计系统,在【票据管理】→【发票查验】模块中输入原发票信息进行二次查验。
2、若结果仍为“不一致”,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异常反馈”按钮。
3、按提示上传清晰的发票全貌截图、查验失败截图、购销合同关键页(含金额与税号)、付款凭证(如银行回单)等佐证材料。
4、填写问题描述时,须注明不一致的具体字段(例如“查验平台显示开票日期为20251130,票面实际为20251201”),避免笼统表述。
四、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申请人工协查
当线上渠道无法定位原因时,12366热线可直连省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岗,调取底层数据比对原始开票记录,具备权威核查效力。
1、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发票业务”→“发票查验问题”→“人工服务”。
2、向坐席人员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查验不一致的截图编号(如有)。
3、说明已自行核对输入信息并联系开票方,但仍无法解决,申请后台数据比对。
4、记录坐席工单号及承诺反馈时限(通常为3个工作日),后续凭工单号可电话追踪处理进度。
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对于金额较大、涉及跨省交易或多次查验失败的发票,需以正式文书形式启动税务机关内部协查程序,确保留痕可溯。
1、下载并填写《发票查验异常情况说明表》(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中获取)。
2、附上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两次以上查验失败截图、与开票方沟通记录(邮件/微信截图需体现时间与双方主体)。
3、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发票类】→【发票查验异常情况说明】模块在线提交,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4、提交后留意电子税务局站内信通知,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反馈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