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总体稳定,个人缴费多为400元/人/年,福州450元、天津分档(420元或1080元);财政补助提至不低于700元/人/年;集中征缴期多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断保人员设3个月起待期;困难群体实行分档资助。

如果您关注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是否发生调整,需结合当前已公布的官方文件进行比对。以下是依据截至2025年12月11日各地发布的权威政策梳理出的最新变动要点:
一、个人缴费标准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城市微调
全省多数地区延续2025年度标准,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为400元/人/年,与上年度一致。但福州市执行差异化标准,确定为450元/人/年;天津市则实行分档缴费,成年居民可选低档420元/人/年或高档1080元/人/年,学生及未成年人统一按低档缴费但享受高档待遇。
1、普通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适用400元标准(除福州、天津等明确公布差异的城市外)。
2、福州市参保人员须按450元标准缴纳,财政补助同步提高至830元/人/年。
3、天津市成年居民需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及未成年人默认按420元缴费并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二、财政补助标准普遍提高
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加大,2026年财政补助标准由2025年的670元提升至不低于700元/人/年。其中,福州市达830元/人/年,天津市对低档参保人员对应补助为660元/人/年、高档为960元/人/年,体现区域差异化支持。
1、全国大部分地市执行700元基础补助标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规定比例分担。
2、福州市财政补助较上年增加130元,达830元/人/年。
3、天津市根据缴费档次设定不同补助额度,确保待遇与筹资匹配。
三、集中征缴期时间安排存在区域差异
各地集中征缴起止时间不完全统一,但均覆盖2025年第四季度主体时段。政策强调“早参保、早受益”,逾期缴费将触发待遇等待期机制。
1、多数地区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如福建、上海、茂名等地。
2、天津市定为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31日。
3、个别地区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如部分省份明确零星征缴期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更高缴费标准。
四、断保人员待遇等待期约束机制全面落地
2026年起,对未连续参保人员正式实施待遇等待期刚性约束,旨在强化参保连续性。该机制不再仅限试点,而是作为全国统一执行规则纳入征缴通知。
1、凡2025年度未缴费或中断参保的人员,2026年参保后一律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2、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3、可通过补缴方式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但断缴4年及以上者,修复后总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五、困难群体资助政策进一步细化分类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由“统一减免”转向“精准分档”,覆盖范围更广、资助方式更明确,体现应保尽保导向。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继续享受个人缴费全额资助,本人无需缴费。
2、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获定额资助20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获定额资助120元/人。
3、重残人员、优抚对象、市政退养家属等特定人群在多地仍维持个人缴费160元标准,财政兜底其余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