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是构成类“状态”与“能力”的基础:前者保存数据(分实例/静态),后者定义行为(可重载、重写,含构造方法);static成员属类共享,实例成员属对象独立,混用需谨慎。

Java类里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就是定义在类内部、不属于任何方法的变量和函数——它们属于类或类的实例,是构成类“能力”和“状态”的基础部件。
成员变量:类的状态容器
成员变量(也叫字段 field)保存对象的数据,随对象创建而存在,随对象销毁而释放。它不写在任何 method 里,直接挂在类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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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int age;是成员变量;void run() { int step = 10; }里的step是局部变量,不算 - 有访问修饰符(
public/protected/private)、可加static(属于类)或不加(属于实例) - 未显式初始化时,基本类型有默认值(如
int → 0,boolean → false),引用类型为null - 避免用
public暴露成员变量,通常配合getter/setter控制访问
成员方法:类的行为定义
成员方法是类对外提供的功能接口,用于操作成员变量或完成特定逻辑。它必须声明在类内,但不在其他方法内部。
- 签名包含返回类型、方法名、参数列表,如:
public String getName()、private void validate(String input) - 可以是
static(通过类名调用,不能直接访问非静态成员)或实例方法(需对象调用,可访问全部成员) - 重载(overload)看参数列表,重写(override)要求子类方法签名与父类一致且满足访问权限规则
- 构造方法也是成员方法的一种,但无返回类型、名必须与类名相同、仅在
new时触发
常见混淆点:static 成员 vs 实例成员
static 修饰的成员属于类本身,所有实例共享一份;不带 static 的属于每个对象独立持有。这点直接影响线程安全和内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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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个
Person实例共用一个static int count,但各自有独立的name和age - 在
static方法(如main)里,不能直接调用this.getName()或访问age,会编译报错:non-static variable xxx cannot be referenced from a static context - 想在静态方法中使用实例成员?只能先创建对象,再通过对象调用:
Person p = new Person();
p.getName();
为什么不能把变量全写成 static?
看似方便,实则破坏面向对象封装性,并引发隐式共享问题——比如多线程下修改 static List 可能导致数据错乱,而实例变量天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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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类(如
Math、StringUtils)适合用static方法 +private静态常量 - 业务实体类(如
User、Order)应以实例成员为主,static仅用于真正全局、不可变或工厂逻辑 - JVM 加载类时就初始化
static字段,若含复杂逻辑或资源加载,要注意初始化时机和异常处理
真正容易被忽略的是:成员变量的生命周期绑定对象,而方法代码只加载一次;很多人调试时发现值没变,其实是改了另一个对象的字段,或者误在静态上下文中操作实例成员——得盯住 this 和 类名. 这两个前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