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指标是积分主体核心,含年龄、教育、职称/技能、社保年限四项刚性计分项;加分指标为突破120分的关键路径,包括高基数社保、远郊工作、紧缺专业等;房产与租房积分权重不同,区域差异明显;扣减情形含虚假材料、违法记录等硬性红线;总分公式统一为“基础分+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指标:构成积分主体的核心项目
基础指标是所有申请人必须满足的计分起点,直接反映持证人在本地的稳定居住与就业状况。其分值具有刚性、不可替代性,且多数项目按年限或状态自然累积。
1、年龄分值按区间设定:18-43周岁积30分;44周岁起每增加1岁减2分;56-60周岁统一积5分。
2、教育背景依国家认可学历学位计分:大专积50分,本科无学位积60分,本科有学位积90分,硕士积100分,博士积110分。
3、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择一计分:中级职称或技能二级积100分,高级职称或技能一级最高可积140分,但须与岗位匹配且在上海工作期间取得。
4、社保缴纳年限按实际缴费月数折算:每满1年积3分,补缴月份不予计入,无上限。
二、加分指标:突破基础分限制的关键路径
加分指标用于弥补基础分不足,是冲刺120分达标线的重要支撑。不同城市侧重不同,但高基数社保、区域导向、紧缺专业为共性高分项。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加分:近4年内累计36个月达本市平均工资1倍,加50分;达2倍加100分;近3年内累计24个月达3倍,直接加120分。
2、远郊重点区域工作居住加分:在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等区域每满1年加2分,最高20分。
3、紧缺急需专业加分:所学专业列入本市目录(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且岗位匹配,加30分。
4、创业人才或中介服务人才:符合条件者一次性加120分。
5、表彰奖励分级计分:市级专项表彰加30分,综合表彰加60分,省部级及以上加110分。
三、房产与居住形式积分差异
自有住房与租赁住房在积分体系中权重不同,区域划分进一步细化计分标准,体现政策对产权限属和区域发展的引导意图。
1、在天津市购房居住:住房位于和平区等中心六区,每满1年积10分;东丽区等环城四区积12分;武清区等远郊五区及滨海新区积15分;新建商品住房另加一次性分值,最高30分。
2、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固定积6分,不区分区域。
3、在苏州市购房:仅按“自有住房”纳入基础分中的居住期限项,不设额外区域系数,但要求已缴纳契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方可起算。
四、扣减与一票否决情形
积分计算过程中存在明确的负面清单,相关行为将导致积分被实质性削减甚至取消申请资格,属于硬性合规红线。
1、提供虚假材料:3年内在身份、学历、职称、婚姻、奖励等方面提交虚假信息,每次扣150分,并列入黑名单。
2、行政拘留记录:5年内每条记录扣50分。
3、刑事犯罪记录: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每条扣150分;存在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直接取消积分申请资格。
4、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次扣减相应分值。
五、积分落户总分构成公式
各城市积分总值均采用统一数学模型,即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减去扣减分,该公式具有法定效力,不可调整或豁免。
1、苏州市区积分落户总分 = 基础分 + 附加分 - 扣减分,其中基础分含参保情况与居住期限,附加分含年龄、房产、文化程度、技术技能、兵役、公积金、投资纳税、社会贡献、表彰奖励、发明创造等十类。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总分 = 基础指标分 + 加分指标分 - 减分指标分,基础指标为年龄、教育背景、职称/技能、社保年限四项必选;加分指标为可选补充项;减分指标为负面行为量化扣除。
3、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总分 = 基础指标 + 加分指标 - 扣减分,基础指标含年龄、教育、职称、社保、住房、纳税、表彰等;加分指标含远郊工作、专利成果、慈善捐赠等;扣减分含违法、失信、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