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问题由来: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一句话总结:不能为图代码量少,把牛头马嘴一起往一个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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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替换原则
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一句话总结: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已经实现了的方法,可以用接口等其他方法绕过
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这里用一个列子来说明:
import java.util.LinkedList;
import java.util.Queue;
interface IEAT
{
public void eat();//抽象吃这个动作
}
class EatApple implements IEAT
{
@Override
public void eat()
{
//这里是吃苹果
System.out.print("eat a apple");
}
}
class EatWater implements IEAT
{
@Override
public void eat() {
// 这里是吃水
System.out.print("dringk water");
}
}
public class Human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IEAT ieat)//我爱吃东西,吃什么呢,看传入什么
{
ieat.eat();
}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String food)//我爱吃东西,吃什么呢,看传入什么
{
if(food.equals("apple"))
{
//吃苹果
}
if(food.equals("water"))
{
//喝水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Human human=new Human();
/*
human.dosomething("apple");
human.dosomething("water");
*/
//给你吃个苹果
human.dosomething(new EatApple());
//再给你喝点水
human.dosomething(new EatWater());
}
}其中注释的就是我们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非常不适于扩展,因为如果要吃香蕉,吃西瓜,又要在dosomething里面写一堆判断。写着写着就混了。
因此一句话总结:多用抽象的接口来描述相同的动作,降低实现这个动作的人和物之间的耦合度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B来说不是最小接口,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一句话总结:就好比鱼和人两个类,鱼是游泳和腮呼吸两个动作,人是走路和吃饭两个动作,这些动作不能写在一个接口里面,把这四个动作都包含了。要拆成专门对鱼和人的两个接口才行。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最早是在1987年由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的Ian Holland提出。通俗的来讲,就是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来说,无论逻辑多么复杂,都尽量地的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漏任何信息。
这个有点不好记,总结就是:father1<-child1,father2<-child2,father1和father2是的手下, father1尽量通过father2去访问child2, 不要直接在类里面访问child2. 下属怎么能随便去领导家的孩子呢,小心别人说你拐卖
开闭原则
这个没啥好说的: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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