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取得经营所得须自行申报个税:一确认属经营所得;二登录电子税务局填B表;三录入收支数据并扣除成本损失;四叠加基本减除与专项附加扣除;五按5%—35%税率计税并缴款。

如果您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取得经营所得,需自行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而非由平台或单位代扣代缴。以下是针对经营所得的自行申报操作步骤:
一、确认是否属于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续取得收入的自然人。若您通过注册个体户开展设计、咨询、直播带货等持续性业务,且以自身名义对外签约、承担风险、自主记账,则应按经营所得申报。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经营所得(B表)】。
2、系统自动校验纳税人是否已完成税务登记;如未登记,需先至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完成信息确认与税种核定。
3、选择申报所属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点击【填写申报表】。
二、准备并录入经营收支数据
经营所得以“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须真实反映全年经营情况。系统不支持直接导入Excel,需逐项手工填报或使用“智能预填”功能调取已申报发票数据。
1、在【收入总额】栏填写全年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总和;注意:平台发放的佣金、打赏、坑位费等均属经营收入,不得遗漏。
2、在【成本费用】栏分别录入进货成本、场地租金、设备折旧、平台服务费、广告推广费等可税前扣除项目;平台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管理费”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经营成本扣除。
3、在【损失】栏填写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存货毁损、坏账等合法损失金额;未经备案的损失不得扣除。
三、填写投资者减除费用与专项附加扣除
经营所得纳税人可依法减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年,并叠加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须满足“无综合所得”前提——即全年未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
1、勾选【是否无综合所得】选项;若勾选“是”,系统开放填写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点击【专项附加扣除】按钮,进入独立填报页面,按提示上传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租房合同、贷款合同等);2025年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多孩可叠加。
3、系统自动汇总全年可扣除总额,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减除。
四、选择适用税率并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系统根据填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自动匹配税率与速算扣除数,无需人工计算。
1、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数值无误后,点击【计算税款】;系统显示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及应纳税额。
2、核对【减免税额】栏:如符合小微企业条件(2025年标准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可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15%税率计算的优惠;该减免需在【减免税额】栏手动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政策代码。
3、点击【保存】,生成申报表B表PDF版,建议下载存档。
五、完成税款缴纳与更正申报
申报提交后,系统生成缴款通知书,支持三方协议扣款、银联在线支付或前往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逾期未缴将产生滞纳金,且影响信用评价。
1、返回申报主界面,点击【缴款】,选择已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实时扣款;扣款成功后,系统生成《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在2026年3月31日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选择“经营所得(B表)”进行修改;更正仅限3次,第三次更正后不可再次操作。
3、打印《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表)》纸质件,连同收支凭证、合同复印件等备查资料留存至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