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月度工资个税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先算累计收入减去5000元/月×月份数、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再查七级税率表确定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用累计应纳税额减去已缴税额,得出本月应扣税额。

如果您在2026年收到月度工资,但对个税扣缴金额存在疑问,可能是未理解当前采用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逻辑。以下是依据最新政策整理的月度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步骤:
一、确定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全年截至当前月份所有收入减去各项法定扣除后的余额,它是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基础。
1、将本年度1月至当前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相加,得到累计收入。
2、计算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 × 当前任职月份数(如3月则为15000元)。
3、汇总1月至当前月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作为累计专项扣除。
4、累加已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5、如有符合条件的其他扣除(如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也需计入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6、用累计收入依次减去上述各项扣除,得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二、查找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照2026年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确定当期适用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
1、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2、若超过36000元但不超过14400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若超过144000元但不超过300000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4、更高区间依次参照25%(31920元)、30%(52920元)、35%(85920元)、45%(181920元)执行。
三、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实际扣缴的个税金额等于按累计所得计算的总税额,减去此前月份已预缴的税款,确保全年税负均衡。
1、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得出截至当前月的累计应纳税额。
2、从该金额中减去1月至上月已累计预扣预缴的税额。
3、若结果为正数,则为本月应扣个税;若为零或负数,则本月无需扣税,且负数不退税,仅结转至后续月份抵减。
四、验证计算结果(以实例说明)
通过具体案例可清晰掌握各步骤的衔接与数值代入方式,避免公式套用错误。
1、假设某员工2026年1月工资12000元,2月15000元,3月18000元,每月三险一金个人部分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2、1月累计所得 = 12000 - 5000 - 1000 - 2000 = 4000元,适用3%,应缴税 = 4000×3% = 120元。
3、2月累计所得 = (12000+15000) - 10000 - 2000 - 4000 = 11000元,累计应纳税 = 11000×3% = 330元,2月应缴 = 330 - 120 = 210元。
4、3月累计所得 = 45000 - 15000 - 3000 - 6000 = 21000元,累计应纳税 = 21000×3% = 630元,3月应缴 = 630 - (120+210) = 300元。
当纳税人中途入职、离职、收入波动较大或扣除信息变更时,需动态调整累计数据以确保计税准确。 1、新入职员工从首月起即按5000元/月标准扣除减除费用,无论是否满整月。 2、若某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当月个税为0,负值不结转至下一年度,仅影响本年度后续月份计税。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更(如新增子女教育),需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更新,系统将在次月自动同步至扣缴单位。 4、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新单位仅按本单位任职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不得重复扣除原单位已享受的5000元/月。五、处理特殊情形











